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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质量问题,名贵滋补药材泛滥使用也导致了不良反应的发生。王承德介绍,养生保健类中药多为稀缺药材,价格昂贵。一些不法商企过度夸大此类药材的作用,诱导盲目消费,造成滋补药物大量滥用。中医药获效的关键在辨证治疗、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盲目滋补并不能起到有益作用,反而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
规范饮片标准,让质量监管有据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表示,针对目前全国中药饮片存在的部分品种质量标准科学适用性不强,质量标准不完善,许多常规习用品种无标准可执行等问题,建议国家药监部门建立省级中药饮片企业标准备案机制和中药饮片标准注册机制。
具体来说,在进行充分的试验研究和数据收集的基础上,企业可针对市场需求大但无标准可执行或国家标准制订不合理的中药饮片,制订中药饮片企业标准,向所在地的省级药监部门备案;省级药监部门在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标准准予备案,下发备案的中药饮片企业标准,并进行公示;在省级备案的基础上,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注册相关标准,并使之成为国家标准。
对市场中药材价格高、波动大、利润丰厚的现象,王承德建议,在中药材普查的基础上,采取科学测算评估,定时发布相关信息,以控制供需平衡,稳定中药材价格。同时,从源头防止中药材造假、掺伪、染色、熏硫、增重等行为,对恶意抬高药价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惩处。对农药残留问题,除加强监管外,还应设立专项来研究减少或去除的技术方法,减少甚至不使用化学农药,用物理和生物方法替代化学农药;针对容易吸收农药的中药,应制订相应的检测技术标准。
有数据显示,很多中药材市场为地方政府的支柱产业,超过GDP的10%。这些规模较大的中药材市场,不仅是地方经贸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一张名片,而且有利于拉动地方就业,促进财税收入和GDP增长。王承德特别提出,在完善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时,应细化和增加中药材监管的有关条款,从企业规模、人员结构、场地设施设备、原材料采购、包装、仓储运输等方面,规范中药材生产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建立完善对地方的监督常态机制,同时提高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标准,不达标的企业及时予以整改或淘汰。
此外,王承德建议,关于中药不良反应的报告近年来逐年增加,因临床使用者不掌握基本中医学知识而使用中药导致不良反应的报道更为明显。因此,对缺乏中医基本知识,不能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合理使用中药的人员,应不允许其使用中药饮片或中成药,以免使用不当而出现不应有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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