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中药材领域信息维权第一案审理终结
原告天地网:打官司只为纯洁行业风气
全国首例中药材信息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案于近日尘埃落定,原告中药材天地网www.zyctd.com在经历了长达1年多的维权壮举后终于赢得官司。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杭民三初字第175号]判决被告邱某立即删除其经营的XX药材网站上大量抄袭自中药材天地网撰写的涉案文章,并支付中药材天地网经济损失赔偿金。
据了解,长期以来,中药材信息资源开发与传播的严重滞后已经制约了行业的发展,而中药材信息的规模化、企业化运营又是一个非常艰辛的尝试。中药材天地网就是在这种困难的行业背景下耗费巨资成立。一方面,天地网整合了全国85%以上的中药材信息界专业人士,另一方面,天地网在全国重要药材市场设立了13家分支机构及300个产区信息站点,才得以扛起中药材信息业的这面大旗,成为了药农、药商、药企、药研了解行业信息最为喜爱的媒介。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却遭遇了中药材信息知识产权的严重侵害。全国许多网站或其他媒体在未经中药材天地网的允许下,以不同的方式大肆非法转载天地网上原创发布的快讯、分析、评论文章以及图片作品,其中尤以被告XX药材市场网的剽窃最为猖獗,为中药材天地网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也使得中药材信息咨询行业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与“信心危机”。
在采访本次事件的主角之一 ——中药材天地网的掌门人龙兴超先生时,他十分动情地说到:“我们这次打这个官司的目的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要给予本就十分稀缺的中药材信息人才树立一个信心,还这些被侵权作者的一个公道。从而唤醒整个中药材信息行业逐渐自律,推动中药材产业的良性发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这个工作,本次事件只是一个开端而已,我们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作为中药材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其产生的深远意义已经超过了案件本身,它标志着中药材信息业以及中医中药产业正在自发走向规范。
声明:本文是中药材天地网原创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中药材天地网(www.zyctd.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