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目前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认知水平,该病可以引起人类严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会对公共卫生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加之我国城乡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普遍存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将该病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依法防控确有必要;2010年8月10日,WHO宣布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结束,此后甲型H1N1流感病毒成为季节性流感病毒其中一种,季节性流感疫苗组份中也包含了甲型H1N1流感病毒基因,因此将甲型H1N1流感调整为丙类管理较为合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致病力虽强,但自2003年以来,全球仅报告641例病例,我国报告45例病例,病例呈高度散发,未发生人传人现象,专家评估目前不适宜再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调整为乙类传染病乙类管理更为科学、准确。
此次国家卫生计生委及时对法定传染病管理病种进行调整是疾病监测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需要,同时以上三种流感都曾是口岸阶段性重点防控病种,口岸防控策略也应随国家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变化作出相应调整,但即将到来的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国内地继续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风险不能排除,口岸防控工作绝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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