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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600518)周四盘后公告称,公司近日分别与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市中医医院、普宁市妇幼保健院以及普宁市5家镇级卫生院等共9家医院签订了《医院药房托管协议》。
其中与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市5家镇级卫生院签订的协议自2014年2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五年;与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市中医医院、普宁市妇幼保健院签订的协议自2014年2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十年。
根据协议,医院制定用药目录,医院所用的所有药品统一由公司供应和集中配送并保证需求和质量,并保证院急救药品等特殊药品24小时供给。公司的药品供应链及服务延伸至医院仓库,药品进入药房后才归医院所有。药品从仓库领入药房即视为医院确认购入,医院按实际领取药品数量和价格结算给公司,药品结算价格以广东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为准。
公司租用医院药房,逐步进行现代化改造,帮助医院提升医院药房软硬件水平,医院委托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医院的药房,医院药房的所有权不变、职工身份及职能不变、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方式不变;医院不干预公司在药房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活动。
康美药业称,一般情况下,医院每年药品采购量约占业务收入45%左右。此次协议的签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种新模式,有利于公司整合优质资产资源,增强公司全产业链的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影响。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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