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2月3日,推行了13年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简称为GAP)被食药监局取消了,一时间成为开年后中药行业重大事件。
图:广东化州某化桔红GAP基地
关于取消的原因,业界普遍认为主要是GAP认证体系效果不佳,早已名存实亡,在简政放权大背景下“寿终正寝”是必然命运。
没错,以上原因是取消GAP的出发点之一。但更深层次目的——则是国家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放开企业手脚,真正实现“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管理和创新,是官民之间长期的冲动博弈
对于政府机构特别是食药监、安监等强力监管部门来说,因“守土护疆”之责,谨小慎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常居上风。通常希望市场最好不要“逾雷池半步”,少生事端。因而,保守是监管部门的原冲动;而对企业来说,要想发展就必须不断变革,必须在产品研发、经营模式和市场竞争等方面提档升级,创新就成为企业的原冲动。
两种冲动一旦碰撞,吃亏的往往是弱势一方。
谁是弱势一方?在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当然是市场和企业。在监管部门的种种规章制度、审批手续、准入门槛面前,企业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稍有创新即可能违规甚至违法,面临打击。长此以往,监管部门就成为企业的实际“大脑”和发展左右手,又何谈“创新升级”?
如何平衡二者关系,极为考验当前主政者智慧
在全球大健康产业竞争的关键时期,医药产业创新升级时不我待!如不能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的活力,束手束脚,则必然错失这一宝贵的发展机遇——这也是为何在国务院新年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把医药产业创新做为首要议题的原因。
但做为事关民众生命健康的行业,医药产业要鼓励创新,放任自流肯定不行,关键是平衡管理和创新二者关系。哪些环节该管,哪些环节该放?如何管如何防?极为考验主政者智慧。其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无禁止即合法”原则
改变长期以来要求企业必须有法才能举步的落后思想。例如在“互联网+”、“云健康”、医药电子商务等领域,肯定不会有现成的管理办法供企业参考。而应鼓励先行先试,
“先发展再管理”,否则就有可能“因噎废食”;
二是坚持大方向正确下的包容原则 对于政策模糊区域,只要企业的出发点和大方向正确,则监管部门不妨多观察多包容一下,而不是
“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特别是在中药领域,药食难分、药材与饮片难分,往往是可左可右,是打击还是放开只在管理者一念之间,更应坚持“大方向正确”原则。例如部分产地初加工户为保证药材源头品质而进行的多种前处理方法,违反了饮片管理规定,是否应该打击?
三是充分的挥行业自我管理净化功能
无论从国内行业发展历史还是国外先进经验看,政府的管理力量和手段终归有限,充分发挥合作社、商帮、行业协会等职能,实现行业自我管理和净化是行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例如历史上的“四大药帮”对药材质量的控制,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罚等措施都卓有成效;韩国的高丽参公社已经成为“第二政府”,为推动高丽参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抓手
标准和信息化,不但是医药行业升级换代的核心链条;更可成为监管部门有效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这也是为何在2月14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搭建全国药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等举措的原因。
当然,这种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和科研机构,而应鼓励社会和市场力量更多参与。例如:取消了GAP审批,中药材的源头质量不妨利用行业流通标准、市场化下的追溯体系等来解决。这种标准和服务体系务必以参与各方广泛认同,并能保证可持续良性运转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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