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是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主要物质基础,是集“品、质、性、效、用”于一体的完整体系。中药材作为中成药、中药食品保健品、中药饮片的主要原材料,“药材好,药才好”,中药材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各种中药制成品的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李惠森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但近年来,随着中药产业规模的快速扩大,中药产业传统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变革,原有的中药质量管控模式难以适应变革,中药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李惠森认为:中药产业链长,产业全流程包含药材的种植养殖、流通贮存、饮片加工炮制、中成药生产、处方使用等环节,横跨一二三产业,涉及农林、药监、商务、中医药等多个部门,体系较为复杂,监管难度大。因此,突破当前中药质量困境,亟待通过加强跨部门间监管协调机制、溯源机制以及标准化等工作,实现有效的全流程监管,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为此,李惠森委员建议:
加强中药跨部门间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中药产业链相关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中药监管合力,保证中药产业链各个阶段溯源有规范、监管有标准、标准可执行,并能做到无缝衔接,确保产业链全过程质量有人监管,质量可追溯。
加强中药溯源机制建设。建立中药材“从农田到临床”的全流程质量可追溯体系,通过信息记录、查询和问题产品溯源,建设“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质量跟踪与溯源。
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企业建立质量溯源体系,履行其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责任。建议首先从中药注射剂和即将推出的经典名方开始加强溯源体系建设,并逐步推广,全面提升中药质量。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订过程更开放。标准是关于产品、服务等的统一的技术要求,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
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最佳秩序,当前我国中药标准立项过程的市场驱动机制不强,标准制修订过程缺乏开放性和透明性,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意识较为淡薄,标准实施状况反馈机制缺乏,致使标准不能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吻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凝聚业内共识,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优化标准审批流程,加快标准更新速度。通过提升在标准制订工作中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度,激励企业研究中药产品质量形成要素、提升质量标准、改善产品质量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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