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据央视财经频道报道,央视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截止9月16日,北京市拥有为市民提供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资质的连锁便利店试点已经达到58家。
2018年10月,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称,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2018年12月,京客隆成为第一个试吃螃蟹的企业。截至目前,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已有58家店铺可提供售药服务,可为北京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据悉,“试点在50家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四季感冒片、板蓝根颗粒、维生素B1、退烧贴、雾化器、体温计、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是《北京市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内容之一,这一任务目标目前已提前完成。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又进一步根据安全程度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其中乙类非处方药得安全性较高。
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药监局确定了“坚持标准、确保安全,质量优先、兼顾便利、试点先行、企业自愿”的试点工作原则。针对人员、面积、距离等企业较为关切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一是放宽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作单独要求。二是售药便利店豁免相邻药店间距要求。三是适当放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摆放要求。
据悉,北京市药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全程跟踪服务的原则,组织相关各区认真落实试点方案,为申请试点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连锁门店可由总部统一申请、统一验收、统一办理,压缩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验收、当天发证。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将持续跟踪现有售药便利店药品质量安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在传统药店服务人口密度降低,营利周期延长的背景下,密切关注便利店试点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方向,形成便利店售药与传统药店的有益互补,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一站式购买生活用品和药品的便捷。
但另一方面也需要注意,便利店进军售药服务所面临的挑战依旧不小。按照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繁华商业街区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其他货架品类,进而可能影响门店坪效。
另一个问题在于,我国执业药师的缺口较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万人,其中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万人。而对比同期44.9万家左右的零售药店,想要实现《药品零售规定》中关于“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显然是个棘手挑战,更遑论便利店要从这本就不充裕的药师群体中“分一杯羹”。
今日,财经频道也提到日本便利店售药的相关情况:专业人员不足成制约日本便利店售药业务发展最大瓶颈。
日本便利店销售自2009年药事法实行后开始允许在便利店销售非处方药,距今已有十年时间。根据规定,相关便利店在销售非处方药的时候必须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
对于副作用比较高的第一类非处方药必须由药剂师销售,第二类或者第三类非处方药可以由药剂师或注册销售员进行销售,人们可以在便利店方便地购买到感冒药、镇痛药等。售卖积极性比较高的三大公司为罗森、全家和711,罗森已发展180家门店,但仍占总门店数得不到1.2%,711和全家不及0.5%。药剂师不足,第一类非处方药只在极个别门店可销售。而可以售卖第二类及第三类非处方药的注册销售员也须参加专业考试,并有至少两年相关工作经验,与普通销售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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