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集采落地启动时间确定
3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的函》。
文件要求,4月份全面启动第二批集采落地工作,对于个别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供应的,可协商确定延迟供应时间,不晚于6月份启动。
此外,文件还要求积极推进省级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药品和高值耗材开展带量采购。其他省份也要积极跟进。
集采将成为常态
无论是从政策方面,还是从医药重要监管部门的表态来看,集采常态化无可避免。
3月16日,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求是》杂志中表示,集中带量采购可以直击虚高药价的软肋,实现降低药品价格、提高用药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等多重效应。同时,他表示,要建立“带量采购为原则、不带量采购是例外”的招采政策体系。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丁一磊此前也表示,接下来带量采购工作将是常态化的进行,“不仅国家搞,地方也要搞;不但过评品种要搞,非过评也要搞;不仅多家产品可以做带量采购,独家产品依然可以做带量采购,例如探索大宗商品的采购等方式;不仅药品领域要做,高值耗材和低值耗材领域同样要做带量采购。国家医保局的想法是将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遍地开花,使带量采购逐渐成为医药集中采购的主导模式和主流模式,也使企业界和产业界的预期能够及时发生转变。”
传统模式终结,药企须尽早适应
业界人士认为,从集采逐渐常态化的趋势来看,药品本质治疗属性回归,药价下降已经成为趋势。但药品降价并不表示药企前路暗淡,只是形式及方向发生了改变。
第二批带量采购落地,将使全国患者用上物美价廉的中选药品,也将改写很多药企的发展模式。我国药企传统的大单品高盈利、带金销售的发展模式成为过去式,对于药企而言,去除中间销售环节类的相关费用等成本,加大研发投入,转型创新,成为不得不考虑的新路。
未来,随着第二批带量采购政策陆续落地,带来的影响也将逐渐呈现,药企急需适应集采扩围带来的一系列的变化,并积极去进行正常的调整。留给药企的时间不多了!
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