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3 03:04:21
根据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激励或者惩戒措施,实行分类监管。对警示等级、失信等级的企业,加大跟踪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警示等级企业每年跟踪检查不少于2次,失信等级企业不少于3次;对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对被评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在随后一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调升到上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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