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一直以来,中药海外注册的进展并不顺利,去年以来,虽然兰州佛慈、白云山和记黄埔、同仁堂、天士力、以岭药业等几家大企业开始积极参与欧盟传统药注册工作,仍难掩饰我国中成药在欧洲面临的严峻形势。据海关数据统计,2011年4月30日欧盟2004/24/EC指令生效后,我国中成药对欧出口出现大幅下滑,最高降幅达50%。
上月14日,由成都地奥集团生产的“地奥心血康胶囊”以治疗性药品身份在荷兰成功注册(注册号:RVG102142),获得在该国的上市许可,成为了我国首个进入欧盟主流医药市场的治疗性中成药品种。同时,荷兰药审局(CBG)在其官网上也对“地奥心血康胶囊”注册成功一事进行了高度评价,并指出该产品为欧盟以外地区注册成功的第一例传统植物药产品。
而地奥心血康胶囊不仅为成都地奥在欧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为我国中成药在欧注册带来了新的希望,而这种示范作用或将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到欧盟传统药注册工作中来。
注册前景仍难乐观
欧盟传统药注册是近年来中医药行业的热点话题,也一度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在欧盟销售的羁绊。作为世界上最大植物药市场以及我国中药出口主要目标市场,欧盟于2004年3月31日发布了《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Directive2004/24/EC),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植物药必须在2011年4月30前按照新法规完成注册,才能得到上市许可。否则,这些产品将不能以药品身份在欧盟上市。对于符合要求的传统植物药,可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简化注册,并可免做临床试验及部分临床前研究。而对于符合欧盟相关食品法规的植物药(或草药)产品,可继续按照食品/食品补充剂进行管理。
Directive2004/24/EC的发布,对于我国中药企业而言,中成药产品可以通过简化程序申请注册,这相对于Directive2001/83/EC要求的完整注册申请难度大幅降低。该指令为我国中成药在欧作为药品注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一旦成功注册,就可以进入欧盟27国的主流药品市场,甚至可以进入医疗保险目录。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我国出口欧盟的中成药产品,主要是以食品、食品补充剂(保健品)、植物药原料等方式在欧盟市场上流通,且当时并无一种中药产品获得注册批准,而Directive2004/24/EC虽未完全禁止中成药以食品、补充剂等形式流通,但对于明确治疗功效且含药用成分的中成药却是禁止的,同时对于食品、食品补充剂的监管也将更趋严格,Directive2004/24/EC对我国中成药出口欧盟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影响了我国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
然而,对于2004/24/EC指令带来的市场契机,国内企业反应却并不积极。笔者认为,仅从注册要求来看,企业就面临如下困难:一是根据2004/24/EC指令,申请简易注册的传统药,必须满足“传统时限”的相关规定,即“应当有文献或者专家证据证明该草药药品在申请日之前至少有30年的使用历史,其中包括在欧盟内至少有15年的使用历史”,由于种种因素,我国企业多难以提供“传统时限”的证明资料;而除上述“传统应用证据”资料外,企业还需提供一套EU-CTD文件,以证明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要求,资料中至少应包含产品的全套药学资料。$pager$
而国内多数企业对此却缺乏必要的了解,需要指导和培训;同时,根据欧盟相关规定,产品应在符合欧盟GMP的条件下生产,换言之,生产企业必须通过欧盟GMP认证。由于欧盟GMP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均比国内要求严格很多,所以短时间内通过欧盟GMP认证便成为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加上之前国内中药企业未有成功认证的先例,因此欧盟GMP认证便成为诸多企业选择放弃注册的硬伤。
此外,国内多数企业基于自身在欧市场规模小、注册成本较高、注册周期较长等因素的考虑,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仍希望以食品补充剂等传统形式销售中药产品。而对于现有注册产品,也多为独家品种,分析认为,企业对市场独占权所带来潜在收益的乐观预期,为其主要原因。而像六味地黄丸这样的大品牌、老品牌,则由于国内生产企业较多,企业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以及对市场规模的消极预期,从而导致鲜有企业开展注册工作。因此,我国中成药产品在欧注册工作,前景仍令人担忧。
国家战略VS企业行为
几十年来,业内一直在提倡“中药国际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也已从简单的产品销售,逐渐向“以药品身份注册,得到主流市场认可”转变,中成药在欧盟注册工作,正是我国中药国际化的关键一步。
对于中药国际化这一问题,应将其放在战略高度来看:从国家层面上应将提高我国中药产业国际化水平作为国家战略,在中外药典互认、GMP制度互认,中西药疗效对比研究,中药药效经济学评价、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开展工作;而对于中药企业而言,更应将企业和产品的国际化放在一个战略高度,目前国内中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原材料价格异动较大,因此,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将有助于企业有效配置资源,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就欧盟注册工作而言,由于涉及WTO规则等要求,国家不能直接资助或干预企业开展注册工作,但可以在项目研究等工作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但作为企业必须明确一点,欧盟传统药注册的工作主体应为企业自身,而企业也将是产品注册的直接受益人,因此,企业需明确自身发展策略,积极学习传统药在欧注册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产品注册规划,同时,与欧盟本土企业开展更为密切的合作,以使更多产品进入欧美等主流医药市场,切实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中药国际化跳板
根据欧盟的相关规定,地奥心血康胶囊在荷兰注册成功后,可以依照相互认可程序,直接向欧盟其他成员国提出注册申请。这也意味着,地奥心血康胶囊目前已基本获得欧盟其他26国的市场准入权。据悉,2011年地奥心血康胶囊在国内的销售额已达5.6亿元,预计未来欧盟市场将成为其销售额新的增长点。
目前,中医药已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发展,全球170多家公司正致力于中草药的研发,而包括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英国等在内的多个国家还以立法形式承认了中医地位。然而,我国中成药产品的国际地位则相对尴尬,在我国以药品进行监管的中成药产品,在国外许多地方却只能作为食品或膳食补充剂形式流通,缺少正式的药品身份。整体来看,目前我国中成药产品主要在东南亚、香港、台湾等地区作为药品使用,而在欧洲、美国等主流医药市场,则只是作为膳食补充剂、食品使用。$pager$
为得到欧美主流医药市场的认可,我国一些企业选择直接在美国申请注册,例如,天津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已在美国完成Ⅱ期临床研究,现已开展Ⅲ期临床研究。诚然,如果这些产品在全球医药管理最为严格的美国注册成功,必将使其在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更容易得到认可。但是,美国FDA对注册资料要求之严格,研究费用之昂贵,研究周期之漫长,也令国内多数企业,尤其是中药企业望而却步。
相比之下,欧盟传统药注册,则为企业提供了另一条相对便捷之路。如果能够获准按照简化程序进行注册,那么注册成本至少是部分企业可以接受的,并且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也会更大一些。另外,美国在植物药方面的规定,多是参照欧盟法规制定,这也意味着,未来美国有可能对欧盟所认定的传统药采用更为灵活的注册要求。因此,企业首先选择在欧盟进行产品注册,不失为一条变通之路。
此次地奥心血康胶囊在荷兰注册成功,虽然只是一个开始,后期产品营销情况尚未可知,但是其以治疗性药品身份进入欧盟主流医药市场本身,对国内中药企业而言已是极大的鼓舞,其积极效应,也将点燃我国中药企业参与欧盟传统药注册的希望。因此,地奥心血康揭开了我国中药国际化的新篇章,其他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积极开展中药国际化的相关工作。(作者:罗扬 闫庆松)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028-65608867)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 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声明:本文是中药材天地网原创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中药材天地网(www.zyctd.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866
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