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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又名田七,明代著名的药学家李时珍称其为“金不换”。三七是中药材中的一颗明珠,清朝药学著作《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味同而功亦等,故称人参三七,为中药中之最珍贵者。”三七自古以来就被公认为具有显著的活血化瘀、消肿定痛功效,具有“金不换”、“南国神草”之美誉。扬名中外的中成药“云南白药”和“片仔黄”,即以三七为主要原料制成。三七属五加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因其播种后三至七年挖采而且每株长三个叶柄, 每个叶柄生七个叶片,故名三七。其茎、叶、花均可入药。其中最驰名田七产品是产自广西梧州的田七牙膏,田七牙膏也是国内著名的牙膏品牌。因常在春冬两季采挖,又分为“春七”和“冬七”。由于三七同为人参属植物,而它的有效活性物质又高于和多于人参,因此又被现代中药药物学家称为“参中之王”。 云南·文山、广西·梧州、江西、四川等地有栽培。以云南文山历史悠久,产量大、质量优为地道名贵中药材。
别称:参三七、田七、土三七、血山草、六月淋、蝎子草、铜皮铁骨、盘龙七、金不换
关于三七,还有这样一个传说:
古时候,一个叫张二的青年,患了一种疾病,口鼻出血不止,虽经多方医治仍无效果。一天,一位姓田的医生路过,他取出一种草药的根,研磨成粉给张二吞下,不大功夫,血竟然止住了。张二一家非常感激,并要求医生留下这种神奇草药的种子。
一年后,张二家的草药长得非常茂盛。恰巧,知府大人的独生女患了出血症,多方治疗不见好转,无奈只好贴出告示:能治好女儿病者,招其为婿。张二闻知后带上自种的草药,二话没说,拿出草药研成末给小姐服下。谁知不到一个时辰,小姐竟死了。知府大怒,命人将张二捆起严刑拷打,他被逼讲出实情。知府大人即令捉拿了田医生,并将其定为“谋害杀人”罪。临刑之日,田医生万般无奈,只好向亲自监斩的知府大人解释说:“此草药对各种血症都有疗效,但须长到三至七年才有效。张二所用之药,仅长满一年,本无药性,当然救不了小姐。”说罢,他从差役手中要过利刀,在自己大腿上划一刀,鲜血直流,他从自己的药袋中取出药粉,内服外敷,即刻便血止痂结,在场的人惊讶不已,知府大人后悔不已,只好放了田医生。人们为了记住这一惨痛教训,就把这种药定为“三七”,表示必须生长到3~7年才有用。因为此药为田医生所传,故在我国的一些地方,三七也被称作“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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