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一、招标条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内部审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大黄、车前子等中药饮片(药材)供应服务进行网络公开招议标竞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人)前来提交竞标文件。
二、招议标品种及质量要求
招议标品种如在产地加工,需列入当地省局产地趁鲜加工目录并提供定点加工证明,所有品种除下表强调的质量要求以外,其余指标均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标准等有关规定,且要求所供货物提供33种农残检测合格报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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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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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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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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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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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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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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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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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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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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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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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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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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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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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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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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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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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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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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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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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五味子醇甲不得少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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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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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加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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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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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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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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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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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4-甲氧基水杨醛不得少于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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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须知
投标单位应将电子版标书、企业盖公章的全套资质电子版在截止日期发送至指定邮箱,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或者资质材料不全的视为废标。
1、资质: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申请投标时,必须提供完整资质(要求见附件2)在2024年3月12日18:00前发至我公司指定邮箱307410306@qq.com。
2、发票:凡竞标投标单位需开具9%(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免税普通发票。
3、电子投标(见附件1):将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公开招议标竞标书于2024年3月12日9:00前发送我公司招议标邮箱,电子投递公开招议标竞标书的同时可附对应品种的样品图片(所附图片必须代表大货)。
4、中标通知:综合评标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结束截止7日内),我公司将通知中标客户,落标客户不另行通知。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要求来货与投标样品图片一致,否则我公司有权拒收货物,来货数量和时间按后续签订合同严格履行。
2、到货延迟:所有来货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到货(延迟到货未经同意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不合格处理:所有来货经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在接到我方通知10日内需尽快办理退货事宜,退货运费、装卸车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出我公司规定退货期限的,每日将收取5%货款总额的仓储费用;若供应商未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我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对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五、其它事宜
1、包装要求:白色无字袋包装加内膜袋,除特殊品种外统一定包50kg/件,其它易碎应用纸箱包装。
2、交货地点为公司地址(报价需含税、含运费、装卸费)。
3、付款方式及付款周期:货到验收、检测合格后3个月账期、银行电子承兑。
4、公司地址:陕西省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
六、投标联系方式
1、标书投递邮箱:307410306@qq.com
2、联系人(微信同号):刘经理 13720589069
周经理1399242797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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