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我公司生产用中药材的长期供货能力,以法人资格参加投标的单位,其资质材料能通过我公司质量保证部门审计合格;以个人名义参加中药材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供货大样与报价样品质量的一致性。
二、招标时间
采购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30日(8:00-16:50)
三、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花费用均不负责。
四、招投标文件说明:
(一)招投标文件以招投标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任何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二)1、要求供货商为具备相关资质的种植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公司等企业单位的,需要提供相关证(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证)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注:以个人名义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提供报价书和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
2、投标供应商,请准备符合我公司质量标准的大货样品二份(共一公斤),邮寄我公司一份(约0.5公斤),自己留存一份(以便与实际来货进行比对,确保参与投标样品与来货质量一致)。上期中标并供货的老供应商,在半年内以同批货进行投标的,可以不再邮寄样品。样品提交我公司后,我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登记封存(样品概不退回)。大货与样品必须一致。
3、邮寄样品时要求在箱外标明投标公司及样品名称,样品包装袋上贴签写明:供货单位、品种及报价、投标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对样品不做检测,只作为性状分析用,请自行确保水分杂质含量等符合要求。
4、报价为货到验收、检验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的价格。我公司收到招标书后视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参与竞标,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书的各项要求进行竞标,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供货商可以投标上表中的全部或部分数量,可根据需要分次供货。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在两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签字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
2、报价单(附件1)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样品
5、发票样本(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供货商为具备相关资质的种植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公司等企业单位的,需要提供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证)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注:以个人名义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提供报价书和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
(四)投标报价书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报价书可能被定位废标。
(五)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邮寄至山西兰花太行中药有限公司,待采购方确认供货方后,由采购方自行联系洽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30日前。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18535627650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平城镇杨寨村(山西兰花太行中药有限公司)
(六)评标时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样品质量及报价
3、资信
4、付款方式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进行;
3、评标小组如果认为所有投标方的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其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双方责任:
(一)招标方责任:
1、招标方制订相应的招标物料规格标准,作为招标物料报价和检验入库的相关依据。
2、招标方根据生产需求,在总标的额度内对所需货物向中标方下达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的订购单。
3、招标方应保证中标方所送货物及时卸货。
4、招标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5、招标方有权视中标方延误交货时间和供货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具体情节,确定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中标方责任:
1、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求方制订的质量标准要求供货。发货前需自行检测,并附检测报告,如出现货物检测不合格,需承担相应的对照品、试剂费用。
2、中标方必须按需求方下达的供货时间、数量及时供货。
3、中标方应有预测市场和积压货物的实力,因市场因素造成货物价格上涨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六、如投标单位少于三家,以及在评标期间出现不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备评标条件,我公司将采取询价、议价形式采购。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则应依司法程序解决。诉讼地为招标方所在地。
第二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采购计划单如下
二、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1、验收标准执行第二章的规定。
2、各项质量要求以招标方或委托的第三方(招标方认可)化验数据为准,每批由招标方随机取样进行化验。
3、如货物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与样品不一致,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货物,在接到招标方退货通知后3日内,中标方将该批货物(扣除化验所耗)运走。
4、合同产品包装为无字双层编织袋,须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合同产品完好安全到达交货地点。产品外标签必须包含有品名、规格、数量、产地、采收(初加工)时间、调出单位等信息。
三、付款方式
1、货物验收合格后,招标方通知中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招标方收到发票之日起两个月安排付款。
四、交货时间、地点
1、招标方根据需求在总标的额度内给中标方下达供货数量、供货时间的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2、中标方负责把货物运到山西兰花太行中药有限公司院内。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击附件可下载:兰花太行中药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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