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中药饮片集采是全国范围的,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由山东牵头进行全国32个省市区(含新疆建设兵团),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纳入45个品种(以医保业务编码中药饮片名称为准),每个品种最多划分为选货、统货两个规格,具体品种清单见文末。通过综合评审、竞价报价两个环节确定拟中选药品,降幅20%以上、价差1.2倍是拟中选的关键因素。
山东牵头集采由15省市扩展到全国,品种由21个增加到45个
2023年,山东首次牵头15省市开展中药饮片联采,21个品种纳入其中,平均降价29.5%,最大降幅56.5%,2023年9月8日,山东落地执行中药饮片集采结果。
而此次则是2024年国家医保局“集采提质扩面8号文”规划的集采项目,依然由山东牵头,但集采范围扩展到全国,属于全国的集采项目。此次报量的品种包括黄芪、党参片、金银花、当归、红花、麦冬、太子参等45个饮片,数量超过山东牵头中药饮片首次联采的21个品种。
采购周期为1年,首年协议量按报量的80%确定
本次集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首年协议采购量按首年采购需求量的 80%确定。采购周期内,医药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采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剩余用量可按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申报企业须按品规申报,填报原料中药材产地、申报品规产能和供应区域(省份)等信息,详见《申报药品信息一览表》(附件 3)。
纳入违规名单企业,部分省市不能申报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被纳入山东牵头的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违规名单,且申报材料截止日仍被限制参加中药饮片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企业,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得将山东、山西、内蒙古、吉林通化、黑龙江鸡西、安徽、福建三明、江西于都、湖南湘西、云南玉溪、西藏、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纳入申报供应区域。
评审分组确定
申报企业按照采购要求完成各项申报工作并经审核通过的视为有效申报企业,根据品规编号对有效申报企业统货、选货进行评审分组,一个品规为一个评审组。同一评审组,有效申报企业不足 3 家,则取消本品规采购。
拟中选药品确定:通过综合评审、竞价报价两个环节确定拟中选药品。
综合评审,入围竞价报价药品确定
根据《综合评审指标》(附件 5)进行综合评审,申报企业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根据医药机构填报的历史采购价格以及市场调研数据等综合分析确定(最高限价登陆招采子系统查询)。以评审组为单位,按照“综合评审指标”计算申报企业在各联盟地区的综合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由高到低确定顺位。排名前30%的企业确定为入围该联盟地区竞价报价环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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