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最高加价15%卖药的规定,开始落地执行了,这次有274个药入选。
医保局:药店最高加价15%卖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医保局对列入金华市第二批采购目录的药品进行公开带量采购,并一同发布了“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对于本次带量采购实施范围,细则指出,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参与本次药品带量采购。
同时,细致还谈到了药品销售和医保支付规定。对于带量采购药品的销售,细致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保定点药店按实际采购价格上浮不超过15%的价格销售。
至于医保支付规定,细致则明确,同通用名同竞价组药品以中选品规实际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销售)高于中选品规价格的药品,高于医保最高支付标准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低于中选品规价格的药品,仍按原医保支付标准支付。
274个药入选,要降价销售
据悉,相比第一批目录,金华市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的品种有明显扩充。共包括抗菌药(非原研)、抗菌药(原研)、中成药(不含低价药)、中成药(包含低价药)四种分类,共包括274个药。
其中,在抗菌药(非原研)中,共有70个药进入带量采购,除注射用药品外,包括盐酸伐昔洛韦分散片、头孢丙烯颗粒、注射用伏立康唑等品种。而原研抗菌药中也包括罗氏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西安杨森的伊曲康唑胶囊、诺华的替比夫定片等24个知名原研药。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浙江金华市还将180个中成药纳入带量采购,其中不乏清开灵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复方丹参片、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和连花清瘟胶囊等知名中药大品种。
而且,在这180个中成药,还有33个药有最高限价。比如复方丹参滴丸(规格:27mg,薄膜衣)最高限价为26.08;润肺膏(规格:250g)最高限价为35元...
(图片内容:截取至金华市文件)
药店50%的药品,或被限价
其实,对于金华市医保局由此行动,也是在意料之中。
早在今年年初,浙江省医保局发布的《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明确,要扩大服务对象范围,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平台采购,提升平台服务交易主体功能。
按照该方案的规定,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都在实施范围内。
同时,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统一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省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在确定的医疗机构支付标准基础上上浮15%(不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最高不超过200元(以最小包装计)。
很显然,通过这个文件类再推到金华市,这也说明浙江省已按照15%限价标准落实执行了。
那么,除了这项规定外,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集采药品时,还会有哪些变化呢?在去年年底,浙江省医保局还发布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也将影响到定点药店药品的销售。
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药店配备的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品种不低于50%。定点药店销售省药械采购平台之外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保支付药品必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按照这个文件的要求,这也表示定点药店销售的药品将有50%来自医保局集采品种,这也进一步限定了定点零售药店的采购范围及医保支付品种。
附剩下241个带量采购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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