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渝药监〔2023〕36号),我局组织对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灵芝、灵芝孢子、淫羊藿饮片使用的灵芝、淫羊藿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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