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最新公布的药品抽检公告显示,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0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性状、含量测定。
此次不合格饮片包括菊花和连翘。30家企业中,有29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菊花不合格,其中21家企业生产的菊花性状不合格,包括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菊花含量测定不合格;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菊花则是含量测定与性状均不合格。
另有北京亚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含量测定(连翘苷)不合格。
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药材和饮片的“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贮藏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过度硫熏等行为均可导致中药材及饮片性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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