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云南龙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康灵胶囊(批号17020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金胺O。经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同仁恒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肉苁蓉(批号180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水分、总灰分。经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岷县归芪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批号201705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舞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蔻(批号160401)、白芷(批号1605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杂质、性状。
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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