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51个药品抽检不合格。
据《公告》内容,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近期全省药品抽检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
医疗观察家网了解到,抽检不合格药品涵盖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生产环节不合格的药品数量最少,经营环节不合格的药品数量最多。
本次共有37个品种51个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有37个,约占不合格的药品的80%,部分还是常用药品,像藿香正气水、前胡饮片、金银花饮片等中药饮片、常用药均在名单内。
从表格可知,这51批次不合格药品,有15批为被抽样单位储存不当,导致虫蛀和霉变,部分则是因为药品有花斑、裂片,部分为药品经营企业储存温度超标。
从不合格项目来看,有性状、含量测定、水分、化学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浸出物等,其中,因为性状被判定不合格的药品有24个,成为最易抽检出药品不合格的项目。
医药观察家网了解到,药材和饮片的“性状”,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
本次抽检不合格最多的就是中药饮片,而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贮藏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过度硫熏等行为,均可导致中药材及饮片性状不合格,可能会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药企应重视药品性状检验。
附详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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