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8月26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第2号福建省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洛基山(福州)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福建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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