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13:27:33
转载: 中国网
11月20日,重庆药监局发布通告称,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三木制药厂等4家企业分别生产的前列癃闭通片(批号20180602)、强力止咳宁胶囊(批号JN190201)、老年咳喘胶囊(批号180304)、黄连上清丸(批号817035)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和检查。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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