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通告显示,共标示12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1个品种共1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10个品种为中药饮片:甘草、化橘红 、黄柏、姜半夏、莲子心、前胡、 拳参、肉苁蓉片、桑寄生、五加皮。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水分、性状、浸出物、总灰分、鉴别-显微特征
原文如下: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核查确认,标示12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1个品种共1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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