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6年10月30日开始,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10月30日开始执行采购合同、执行产品中选价格。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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