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随着《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正式发布,第二批中药饮片集采规则尘埃落定。这份文件是首批集采经验的深度优化,通过“降门槛、重质量、严惩戒”的组合拳,引导行业从价格厮杀转向综合实力较量,推动中药饮片行业从“价格博弈”迈向“内功比拼”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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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文件(征求文稿与正式文稿调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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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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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全国中药饮片集采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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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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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正式文件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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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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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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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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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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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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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选货、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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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选货、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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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选货、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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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约定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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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求量 80%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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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求量 80%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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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求量 80%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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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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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1 年,可延长≤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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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1 年,可延长≤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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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1 年,可延长≤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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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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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约定采购量 1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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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约定采购量 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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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约定采购量 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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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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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相对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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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内无 GMP 不合规/暂停生产;1 年内无省级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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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以来无 GMP 不合规/暂停生产;同期无省级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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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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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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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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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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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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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需求量 18 分 + 覆盖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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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需求量 18 分 + 覆盖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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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需求量 20 分 + 覆盖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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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品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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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GAP10 + 追溯 10 + 道地 10 + 趁鲜切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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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GAP10 + 追溯 10 + 道地 10 + 趁鲜切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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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GAP12 + 追溯 12 + 道地 6,删除趁鲜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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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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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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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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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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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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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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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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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失信等级对应扣分(特别严重 100/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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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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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家全部入围;7-18 家最多 6 家;≥19 家前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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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家全部入围;7-18 家最多 6 家;≥19 家前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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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家全部入围;7-18 家最多 6 家;≥19 家按 30% 取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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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报价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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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首轮报价均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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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首轮报价均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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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异常价后重新计算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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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选降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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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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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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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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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选备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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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最低价 1.2 倍(除最高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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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最低价 1.2 倍(除最高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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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均值-1 标准差”与“最低价 1.2 倍”二者高值(除最高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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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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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前 40% 企业分 100% 报量,其余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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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前 40% 企业分 100% 报量,其余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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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前 40% 企业分 100% 报量,鼓励优先 GAP/追溯/道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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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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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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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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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鼓励直接结算,明确结算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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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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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 6 个月-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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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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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 6 个月-5 年;配送企业禁入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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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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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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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选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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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通知后提交,不合格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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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权重重构:源头与追溯成核心
综合评审100分体系中,质量维度的30分是企业竞争焦点。正式稿对评分细则的调整,凸显监管层对“好中药是种出来的”理念的坚持。
GAP基地与全链条追溯体系分值上调,释放出未来竞争的核心信号:企业需掌握优质上游种植资源,具备透明、可核查的全过程追溯能力。提前布局规范化种植基地、拥有稳定优质原料供应的企业,将获得显著优势。
政策对“道地药材”与“趁鲜切制”的态度更趋理性。道地药材分值下调,避免企业过度依赖产地概念;“趁鲜切制”加分项的移除,表明监管层更关注药材内在品质与安全性,而非单一加工环节优势。
二、价格机制纠偏:拒绝恶性内卷,回归价值理性
价格竞争维度(35分)的调整,体现了政策的务实性。拟中选降幅门槛由征求意见稿的20%下调至15%,这一调整避免企业陷入非理性低价厮杀。中药饮片质量受原料波动影响较大,过高降幅易导致企业牺牲质量,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第二轮报价环节,规则明确剔除异常低价后计算平均值作为最高限价,通过技术手段遏制恶意低价,引导企业回归“质价并重”的正向博弈。
三、供应门槛提升:产能与信用双重考验
供应保障与信用评价是集采的“里子”。正式稿将企业供应能力要求从“满足约定采购量1倍”提升至“2倍”,直接筛除产能不足、依赖外购的中小企业。中选企业需具备自有产能或稳固委托加工体系,确保临床需求高峰期稳定供应,这对企业供应链管理与资金实力提出更高要求。
信用惩戒机制空前严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纳入扣分指标,严重失信行为最高扣100分,触碰红线企业将面临“一票否决”。违规禁入期限最长可达5年,倒逼企业将合规经营视为生存底线。
四、重塑行业信心:从“博弈”走向“共生”
第二批饮片集采规则设计系统性强,不再是简单“杀价”工具,而是产业升级的指挥棒。规则确定性为企业指明方向:无需钻空子、搞低价突击,而应沉心建设GAP基地、完善追溯体系、优化供应链。清晰公平的规则,让企业敢于投入,推动行业从无序“价格博弈”走向有序“内功比拼”。
政策落地效果仍需市场检验,如何在保证质量前提下降本增效、避免2倍产能要求造成资源闲置,是后续执行需关注的细节。但总体而言,第二批集采为中药饮片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预期的未来,重塑了行业信心。
附1:2026年5月12日官方在线培训部分关键提示:
(以下是培训内容整理)
一、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工作流程
【5月工作流程】
一、5月11日发布采购文件及企业申报和线上培训通知。
二、5月12日采购文件解读及线上培训。
三、5月12日-19日企业及产品申报,同步可维护综合评审资料(不能提交)。
四、5月21日-31日公示公布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企业综合评审资料提交。
【6月工作流程】
五、专家综合评审;
六、两次模拟报价及模拟解密;
七、首轮报价解密,公示拟入围结果,接受企业申投诉;
八、公布入围结果,二轮报价解密,公示拟中选结果,接受企业申投诉;
九、公布中选结果,发布提交样品、维护供应清单通知;
【7-8月工作流程】
十、申报产品供应清单;
十一、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
十二、样品提交及评审;
十三、落地执行中选结果。
二、申报企业资格(红线门槛)
核心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生产合规记录。
具体指标:自2025年5月1日以来,企业不得存在因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而被监管部门采取“暂停生产”或“责令停止生产”的情形。
三、综合评分指标
具体指标:企业申报品种药品标签标注有“药材符合GAP要求”,且承诺实际供应与标签标注一致的得7分(承诺函见附件6,经药监等部门认定与实际不符,实际供应中发现与承诺函不一致的,根据采购文件等有关规定,视情节采取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
四、申报品种资格(质量门槛)
核心要求:申报的具体药品品种必须质量过硬,无抽检劣迹。
具体指标:自2025年5月1日以来,该申报品种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质量抽检中,不得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五、违规处理条款
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或品种在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6个月至5年内参与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活动的资格。
配送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及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2年内参与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的配送资格。
六、违规行为说明
申报企业、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如有以下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违规名单”。
(1)供应中选药品与申报追溯信息、产区等不符,或低于采购文件品种等级要求、所提交样品质量,经督导不及时纠正。
(2)中选药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
(3)中选企业或药品出现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情况。
注:首批联采先后有14家企业因被药监部门暂停生产、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被取消全部品规中选资格,并列入违规名单,暂停18个月参加中药饮片联盟集采的申报资格(暂停时间结束日期分别为2026年11月11日、11月20日、11月29日,2027年2月24日、5月25日)。
附件2:《各省(区、市) 符合新版GAP要求通过延伸检查基地结果》
新增目录: 
调整详情:

备注:2026年5月11日正式发布的《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中的《各省(区、市) 符合新版GAP要求通过延伸检查基地结果》,通过官方延伸检查公示符合新版GAP 要求的基地新增14家,原《征求意见稿》的3家基地相关信息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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