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9月15日起,湖南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开展零差率销售。同时明确,中药饮片不得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相关收费继续执行原有价格政策。
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均应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政策印发后,辽宁、山西、重庆、福建等多地陆续出台地方配套落地政策,各地结合本地医疗服务定价实际,形成了因地制宜的差异化推进模式。
相较于多数省份“配方颗粒零差率+收取调剂费”的通用模式,湖南本次政策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收费边界,杜绝收费乱象。文件明确规定,中药饮片,包括破壁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超微粉等品类,不得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相关收费严格沿用原有价格政策,清晰划分传统饮片与新型配方颗粒的收费标准,有效避免品类混淆、重复收费等问题,让中医药收费更加透明规范。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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