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三批次全国中药集采中选结果将在我省落地实施,按照工作安排,相关中选产品将于10月29日完成平台价格更新,10月31日起正式启用调整后的新价格。
据了解,本次执行工作覆盖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点击查看采购清单)、第二批全国中成药联盟接续采购(点击查看采购清单)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点击查看采购清单)三个批次。目前,三个批次集采项目中选产品挂网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转入企业信息完善、注册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
中成药中选企业需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我的药品库”,选定对应国家医保代码,按要求上传资质材料,完成产品信息维护。还未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中药饮片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医药采购”栏目,在线办理企业注册手续。
完成信息备案之后,企业还需抓紧完成配送关系绑定与电子合同签订。中成药中选企业可在招采子系统“带量项目配送关系管理”模块自主选定配送企业,搭建线上配送渠道,并与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中药饮片供货模式更为灵活,企业既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供货,也可以委托配送企业开展供应,同样需要按时完成线上合同签约。上述全部业务操作窗口期统一划定为10月19日至10月30日,各相关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为保障集采平稳运行,平台同步出台配套价格管控规则。自集采项目正式执行之日起,对中成药集采同采购组(给药途径)下已在我省挂网但未在中选企业申报的“供应清单”药品(同时含天然牛黄、天然麝香的药品除外)予以暂停挂网。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对中成药集采非中选药品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
通知要求各相关医药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张家祺 李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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