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嘉宾:
徐华峰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
许洪民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监管部门调整对行业影响不大
搜狐健康:药监局“三定”方案出台后,卫生部与药监局在职能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涉及到一些保健食品行业的审批监管内容,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注意。
药监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颜江瑛说:“药监局会重新理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对许可、审批进行规范,如加强批号管理,对其进行重审评及再评价,对存在隐患的批准文号进行撤销。”有人认为,这有可能是保健食品行业的一次大清理,各位对这个问题怎样看待?
徐华峰:这不是大清理,以前都有相关的规定。04年以前是卫生部审批保健食品,04年10月以后是药监局审批。过去卫生部保健食品的批文是没有有效期的,目前的保健食品的批准有效期是五年。
在此之前,07年已经出台过相关规定,原有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要逐步换证,但这个工作一直没有开展。目前要做的是把市场上存在的两种批号逐步统一,把无限期的改成有限期,对不符合管理条例的现象进行调整。
比如在功能的文字表述上,过去的表述是“调节免疫”,现在是“辅助提高免疫力”;比如在功效上,过去一个产品可以有三五个功效,现在的产品不能超过两个;比如过去审批可以称产品对肿瘤有辅助效果,新的规定里就取消了这项。清理就是把过去审批通过的、市面上还存在着的批文理顺。但说“大清洗”,我觉得谈不上。
会有个别的不符合现有管理办法、检验的方法的产品面临调整,不排除个别批号有可能取消。另外也有一部分很多年前批的,在市场上已经自生自灭了,这部分也要取消。但是并不是要借此进行大清洗,没有那么恐怖,还是为了从管理上更加顺畅,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为了更明白、清楚。
监管措施需要不断走向完善
搜狐健康:监管部门的调整,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对于监管措施的一系列猜想。您刚才也提到了,比如不能再用“延缓疲劳”等字眼,比如“降血脂”类保健食品需要做人体实验等。保健食品打的就是健康牌,如今对于功能表述的各种限制,以及功能评定方面的日益严格,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对整个保健食品行业意味着什么?
许洪民:从95年咱们《食品卫生法》明确了保健食品的概念以来,展开了一系列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标准的制修工作。保健食品的概念越来越被各个国家重视。包括美国在94年已经立了法。中国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借鉴。本来这些东西老的祖宗就在我们国家,中国素有以食为补的概念。
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不断的探索,怎么样把这个产业发展起来,因为它对维系人的健康有不可估量的替代作用。但是另外一方面,如何进行合理的管理,出台比较适合的法规触动整个市场规范的向前发展也是值得人们去深加思考的问题。因为保健食品毕竟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它属于大的食品范畴,而又多有别于普通食品的产品形式;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功效,但又不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而有别于药品;既有来源于普通食品的原料,又有来源于非普通食品的原料。
我们国家的保健食品行业从95、96年一直发展到今天,一系列的法规、政策、标准都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我们希望在不断的摸索过程中,能够出台更科学、更合理、更鼓励市场发展的政策,规范它、统一它。同一个市场,虽然过去是卫生部批,现在是药监部门批,最根本的理念是没有变化的。法规没有统一的情况下,出现的产品会五花八门。比如过去产品可以声称有抑制肿瘤的作用,现在肯定不能谈。过去产品可以声称延缓衰老,现在抗氧化这样的字眼就会比较合理一些。这样统一的规范,确实很有必要。
随着时代的变化,政府需要出台一些政策规范这个市场,让大家将来能有更好的发展,更合理,更有延续性,才能够有长远的发展。
徐华峰:现在所说的管理是基于现在的管理政策。但是现在的管理政策并不见得就科学,也需要不断的发展。现在回头看,我们十年前的政策也是有缺陷的。再过几年,我们再看现在的,也许还是有缺陷。
我们对过去的管理可能有了新认识,就要进行提高,进行理顺,进行规范。每个国家有自己的国情和体制问题,还是有待于再探讨。但是,不管他怎么变化,我们都是向前发展。包括我们对保健食品的认识,现在比十年前进步得多了。
知名保健品不会被强制改名?
搜狐健康:除了上述的猜想之外,关于知名品牌改名的猜测也是近期网友们议论的话题:2007年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中指出:品牌名与通用名中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品牌名特殊要求中,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但至今《通告》尚未能真正实施,而这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出的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未来的整顿工作动向,让部分人士开始担忧面临换证的知名品牌是否会被强制改名。比如脑白金、动心饮料、肺梨膏、眼之宝、骨宝片等等。据统计在已批复的9470多个保健食品当中,名字有人体器官的过千。关于这个问题,企业是怎样考虑的?是否有考虑过应对措施?
徐华峰:名称的猜想影响比较大,如果按照现在的规定,不能使用人体组织、数字,很多市场上存在的产品都与这个有关。
但是每个实施起来都需要有一个过程,不见得是一刀切。我们现在觉得应该是区别对待。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现在还没有具体的对待办法,但应该不会强制改名,而且这也不是管理的核心问题。
许洪民:我谈一下横向的比较。首先与咱们国家的法律体制有一定的关系。在美国,商标名只代表符号。假如一个产品取名叫布什,没有问题,也没有意义。千万不要把商标和属性联系起来,商标只代表一个名字。当然这里有法制环境、系统和宣传教育的问题。因为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原因就是宣传教育得不够、不清楚。另外,一些企业也有以此为契机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这也不能否认。但是,烟草为什么是必须先注册商标再使用的?就是这个目的。商标本身就是一个符号,就是一个名称的化身,没有任何意义在里面。
保健食品从名称上来讲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消费者为什么要去买它呢?保健食品的概念跟药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药是以治疗诊断预防疾病等等为目的的,而保健食品是降低患有这些疾病的风险性的,对于生病的人,可以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不是治疗的作用。
比如说维生素C,患败血病的时候要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此时它是药品,但是维系人体正常需要的时候就不是药品了,这种概念应该是做一些区分,而不是笼统的一刀切,我不同意名称是误导消费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的看法,我相信我们的主管部门会妥善处理的。
搜狐健康:保健食品功能的有效性如何证明?是否像有些人说的“审批时只需要证明在卫生过关、食品安全上没有问题就可以了”?
许洪民:不是的。这个是很复杂的,要做大量的实验,有严格的操作规范。虽然不像药品注册时对功效要求那么强的临床验证过程,但它还是有一套严格的操作规范的。产品要达到它的要求,需经过一系列的包括人体实验、动物实验等验证实验。因为有些实验确实很难,比如说在短时间内在人体上显现出效果,一直到感觉出来,从时间角度而言是很难达到的,但可以通过一些动物实验来弥补,动物解剖可以看到一些效果。此外,还要提供相应的文献资料证明你的产品、所使用的剂量与你的宣传效果。
保健食品的原料限制应合理放宽
搜狐健康:您觉得国家应该从哪些方面规范这个行业?
许洪民:我觉得规范行业应该是找到问题的根源,探索出一些科学合理的办法。我个人认为首先是在原料使用上面,应当合理放宽。比如说你手里只有26个英文字母或者说只有10位数,我们排电话号码或者车牌,无论怎么样,排到一定程度上就无法再排了,这意味着什么?大家就只能使用这些有限的资源,限制了发展。
当然前提是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首先保证它的安全,因为保健食品也是食品,它的使用对象在推荐剂量下不得有任何毒副作用,这点跟药品不一样,药品是为了治病的,需要有利弊的平衡,比如得了癌症后明知道抗癌药和放疗化疗都对对身体产生损害,但还是要用,它有一个利害的取舍。保健食品是完全不一样的,不能有任何的毒副作用。在这个安全的基础上,应该寻找一些有利于健康的原料加入到保健食品当中,不断扩充它,使它能够比较完善。
现在有些人比较担心保健食品中加入中草药,事实上什么叫中草药?在南方尤其是广州,吃的饭里多多少少都有所谓的中草药。只不过我们管它叫中草药,加了药字,就觉得是在食品里面加了药,觉得不合理。
现在国家规定的一些违禁药是绝对不能加的,这是对的,药品也是不能添加的,但是对于很多植物类的被我们称作中草药,实际上它们不全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药。中国的中药博大精深,涵盖的面太广了,这个概念的把握很难,只说不能够加入药品包括中草药,我个人觉得这个说法还是应该值得去探究一下的。
欧洲现在正在探讨这类问题,按照他们的区分,一部分是普通食品,另一部分是药品,两者之间的就是所谓的食品补充剂,美国叫膳食补充剂,中国叫保健食品。如何区分这三者?保健食品跟药品的区分主要是两点,第一点就是声称,保健食品不能声称治疗、预防、诊断等等这些药品或者药械的作用。这个跟我们国家监管的大方向上是一致的。第二个就是它的剂量,如果添加的剂量大,可能就会产生相应的副作用,效果也会增强,这样就划到药的范围里去。
比如说维生素C,没有疾病的时候,可以为了维系更好的健康状况少量服用维生素C,包括奇异果里面维生素C含量比较高,这属于正常的,它属于食品这个范畴。当发生一些病变需要维生素C治疗的时候,以治疗为目的,服用剂量就不是吃一个奇异果或者吃一个樱桃摄取这么一点点维生素C来维系。所以从这一点来讲,我觉得原料是第一位的。
要把真正可能有潜在的甚至是长期的有毒副作用的原料剔除出去,把真正好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原料慢慢纳进来,而不是一刀切。
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不能限制过死
许洪民:其二就是它的功效宣传。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对于女性更年期的问题,单一使用药品可能为见得是个好办法,让患者从什么时候开始吃药?40岁?35岁?还是从有征兆的那一天开始吃?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药品肯定会或多或少的带来一些问题。此外,像骨骼问题,很多人运动的时候会受到一些磨损,这些不是光吃药就能解决的,药是有一定服用时间、并且可能有毒副作用的,这个时候保健食品可以延缓或者降低这些风险,并且可以长期服用而没有毒副作用,这就是保健食品和药的区分。
美国在这方面的管理是两种模式,跟我们不一样,一种是通过国家设立健康标准,比如每日食用25克以上的大豆蛋白可以降低减少患有心脏病的风险,这是它的建议。只要是能够食用这么多大豆的食品就可以声称降低这类风险。
第二类,企业通过文献通过实验证明产品能够达到什么效果,也可以标上来,但需标明“此声称未经FDA的评价”。这也是在膳食补充剂的范围里,不能偏离到药的方向上去,在这个范围内企业可以去操作。这也更加明确了企业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哪些问题是由政府负责,哪些问题应有企业负责似乎应当明确。由企业导致的问题就应该由企业完全负责。
搜狐健康:如果美国的保健食品企业夸大宣传了,FDA不会管它吗?
许洪民:夸大宣传就是产品里面的成份与所宣称的内容没有对应的剂量关系,或者没有经过各种实验,或者没有相应的文献报道作支持。
当FDA来检查的时候,企业要能提供出证明的资料,但这些都是后置的,而不是先期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后期的市场监督制,这与国内是不太一样的。而且他们几乎没有行政处罚的规定,最多是警告性的,达到违法的界限就会到法院起诉了。这与国情和相关的法律体系有关,我们不能完全借鉴。
李鬼冒充李逵 真正的保健食品被“冤枉”
许洪民:不排除有个别的保健食品企业夸大宣传,但还有一些情况是,有部分普通食品假借保健食品的名义宣传,甚至比保健食品宣传的功效还要大。但是往往媒体或者消费者并不明白,那么这个帐就都记在保健食品的头上。有人说保健食品老是虚假宣传,实际上这几年真正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应是很少的。
几年前某地方保健协会做过一个调查,将近90%有问题的所谓“保健食品”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只是打着保健食品的旗号,其实保健食品真的太冤了。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如果想注册保健食品,获得批准比较困难,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的投入都是非常大的。第二,生产环节要求非常高,我们厂房及生产条件跟普通食品的建设成本有非常大的区别。第三,市场上的监管非常严格,经常进行保健食品清理整顿。真正的保健食品打广告都要一级一级审批,法规规定没有获得批准的广告不得在媒体上播放。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去将他们的产品注册为保健食品,就是因为很难拿到批件,要求非常严格。第二,生产成本这么高,要跨到保健食品这个名号里面来,对厂房、生产设备和环境的要求跟普通食品的要求简直是天壤之别,宣传时又受严格监管。
这些做法才是全方位的违法,为什么这样说?第一,普通食品不得做任何健康功效方面的宣传。第二,就连保健食品除了使用普通食品的原料之外,也只能使用药食同源和专门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而普通食品除普通食品原料外只能添加药食同源的原料。保健食品的使用有特定人群和剂量,在这种情况下才是安全的,那些冒充保健食品的产品把不能用于普通食品甚至不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都在往里添加,就等于添加了违禁的原料。
前段时间被检测曝光的几款声称减肥的产品里面就是违禁添加了这些东西,而这些全都不是保健食品,但是多数人会把它认为是“保健食品”。
新法实施后保健食品没了“身份证”?
搜狐健康:今年四月份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是否会限制到这些打着保健食品名义的普通食品?有人认为2008年将是保健食品行业的命运决定年,不仅是因为监管部门的调整,《食品安全法(草案)》也可能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相比《草案》在食品定义中修改了关于药食同源的表述,增加了“食品……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内容,但未针对现行的“保健食品”提出安全规范及要求;另外《草案》明确《食品安全法》将替代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又是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本法实施,“保健食品”将失去食品属性和法律地位?
许洪民:现在我们对于这个问题还不好说,其实行业内都很关心这件事,因为在过去的《食品卫生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据我们了解在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里面有关保健食品的描述就消失了,这个模式不清楚未来会是什么样的方式,引起业界比较大的猜疑。
美国一家非常权威的咨询公司做过调查研究,保健食品在美国为什么可以飞速发展?原因很简单,保健食品有两个特点,一是保健食品可以降低患病风险,可以使因后期治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大大降低,因此可以大大减轻由于后期的治疗护理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从而减轻医疗财政负担以及医疗保险的巨大支出。第二方面,保健食品是个人消费,不在公费医疗的保障范畴,对于那些有一定承受能力的人群,为了维系自己的健康,购买使用保健食品,政府医疗保障体系不需要支出这部分费用,总体上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
很多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在推动发展保健食品行业。中国历来有以食为疗、以食为补传统中医理论,有巨大的市场份额,如果政府正确引导的话,中国更有市场,再加上保健食品通过这几年的立法,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产品、原材料的生产,其规模都是非常大的,在出口方面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如果我们国家将这个行业削弱的话,国际贸易肯定会受到影响。
我们国家92年到02年这十年是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时间,这十年内居民膳食营养调查结果显示,国人体重超标的大概有两亿多人,将近一亿六千万人高血脂、高血压,几千万人高血糖、心脏病,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状态已经由显性饥饿转变为隐性饥饿,从温饱问题慢慢转移到健康问题。解决这些慢性疾病靠什么?当然我们首先推崇的是健康饮食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做不到。于是不得不借助一些手段,虽然不能说保健食品是最好的手段,但是这种手段在目前条件下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很希望中国的保健产业行业能够健康蓬勃地发展。
保健食品行业的冬天是否来临?
搜狐健康: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国家对于一个行业的态度。那么在今年这种形式下,保健食品行业是否感觉到冬天的来临?
徐华峰:至少从协会的角度我们没有这个感觉,没有感觉冬天来临。最关键的还是《食品安全法》的问题比较严重,如果《食品安全法》里面真的不提及保健食品的话,那么对保健食品将来的管理会造成很大的被动。
药监和卫生部之间的职能转化对于行业的影响并不大。这两家本来就是有非常密切的渊源关系的,最初的时候就是一家,后来分成两家,现在又成为一家,在人员、部门设置上都是关系非常密切的,即使在04年由卫生部审批转为药监局审批时,很多办法还是沿用卫生部的,这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这次职能又重新转到药监局,目前还没有提到一些细则的转变,仍然会有一个司来管,只是名称的规范,但名称的规范在整个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当中是非常小的一块,我认为是非常皮毛的事,不是根本的。真正让企业担忧的是基本大法,因为现有的管理办法完全是因大法而产生的,如果大法里没有了,这些管理办法就是无根的浮萍飘着,这是大家担忧的问题。
如果失去食品的属性,保健食品管理起来会有很大的问题。我们对于产业健康发展的期望,还是按照国际化的市场、现状和参考其它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管理经验,我们觉得它还是应该作为一个食品中派生来的功效食品类管理可能更好一些。
如果《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而在《食品安全法》中又没有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很容易造成监管的空白。最好能在事前规范它,不要事后再弥补,那样会花费更大的精力。
协会征求了企业的意见,绝大多数企业还是希望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里体现其法律地位,至于体现之后具体行政管理上怎么执行,需要社会各界出谋划策提供宝贵意见,但是至少要有一席之地。
市场认知、行业乱象制约保健食品行业发展
搜狐健康:当前,制约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许洪民: 首先是市场认知,整个社会对于保健食品的认识是逐渐理性的,但还不够理性,国民的健康知识缺乏,对保健食品的认识还不够。我们国家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显示,营养不良状态特别是微量营养元素的缺乏普遍存在。2005年国民体质检测结果大概有两亿人超重,有1.6亿人患高血压,1.6亿人血脂异常,六千多人肥胖,四千多万人血糖异常,这些都是与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相关的。这样发展下去非但对我们的医疗体制及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巨大的冲击,甚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个消费市场是存在的,行业、企业、消费者如何在正常的正确的健康理念下建立使用保健食品的氛围,我们觉得是很重要的。
第二方面是行业乱象。现在的这种环境下,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管理。如何引导这个产业走向一个好的方向?比如盗版光碟,除了看到违法出版商为利益所驱动,还要看到它的市场短缺。如果正规市场能够出现价廉物美的产品,相信这些盗版光碟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小。
反之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保健品行业回到95年之前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曾经一度流行吃鳖精,有记者去到鳖精厂里面参观,结果发现整个笼子里面就只有几只鳖,每天生产上万瓶的产品。因为那些不合法的企业充斥了这个市场,对行业声誉产生很坏的影响,
从审批角度来讲,企业肯定希望放的越宽越好。但从长远来看,企业还是希望政府进行监管,原因很简单,就是怕乱,怕那些乱七八糟的产品充斥市场,把整个行业都毁了。希望市场和监管体系能够朝好的方向发展,这个是我们真正所期待的。
消费者 企业 行业 政府 四者的努力缺一不可
许洪民:保健食品行业发展,消费者、企业、行业、政府这四个方面的努力缺一不可。
搜狐健康:这四方面应该怎样改进?
许洪民:首先是明确法律地位,名正言顺才能谈得上发展。然后是法规体系问题,建立适合它发展的监管体系。有些产品我们也希望采用标准化备案制,比如维生素补充剂。
作为行业来讲,我们也希望行业协会在宣传教育方面、规范企业行为方面,在促动整个行业发展方面多做一些工作。规范行业的行为,才能长足发展。
作为企业,要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到第一位,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
作为消费者,希望大家能够辨别是非,多学一点对自己健康有益的知识。
全方位的共同发展,缺一不可。保健食品是一个主动消费品,不像普通食品和药品是属于被动消费品。如果一个人病了,尽管不想吃药,但是不得不吃;普通食品有时也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听说一些水果有农药,但人们还是需要吃。但保健食品不一样,如果消费者花了钱却看不清楚效果,再担心带来什么副作用,那为什么要花这个钱?
保健食品行业确实是一个朝阳产业,但同时他也很脆弱。尽管我们国家已经发展了十多年,尽管我们有几千年的文化底蕴在,但这个行业依然是比较脆弱的,不得不承认。我们呼吁要倡导一种氛围,弘扬一种真正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政府应赋予行业更多管理职能
搜狐健康: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出路在哪里?从宏观环境来说,政府应当提供哪些保障?从行业自身来说应该做出哪些努力?
许洪民:政府在这方面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因为中国的环境太复杂了,在这种氛围内怎么能够科学有效的触动行业朝正确的轨道发展,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特别在中国这种环境下,政府的职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它的引导作用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因此明确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制订出更适合于行业发展的法规标准来规范市场,这是我们所期望的。
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利用行业管理的职能,中国目前的现状跟国外确实不一样,但是这么大的市场要想完全搞好,我觉得行业协会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政府应该鼓励行业自身的发展,我们觉得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对于大众的宣传教育,这个确实很困难,因为它耗费的资金很多,而效果又很难用一个量杆、量尺去衡量。要想全方位提高中国人的国民素质、健康意识,政府应起主导作用。
作为企业来讲,首先就是自律,要遵守法律法规。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希望企业一方面自律,能够以身作则,另一方面也要多关注整个行业的发展。我时常说一句话,从法规角度来讲,企业之间是没有竞争关系的,只有合作关系,包括跟协会的合作。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也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从事公益的营养宣传、营养教育,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保健食品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
徐华峰:保健食品产业应该是一个朝阳产业。我们和中央党校做过一个保健产业发展战略体制政策报告,中央党校李君如副校长对于保健产业的定位是:促进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和谐社会的民生产业。
我觉得李君如副校长总结得非常恰如其分,从国际化的市场,从人类发展来看,保健产业一定是朝阳产业。人类在追求经济发展和财富之后,最后追求的一定是健康长寿。发展中国家老百姓有钱以后干什么?他讲三件事,旅游、保健、美容。如果说把美容也归到保健里,这其中两件事都跟这个产业有关,可见保健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现在大部分人的温饱不是主要的生活问题了,这个时候健康、保健的需求就会不断体现。
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个产业对于减轻国家的医疗负担也是不可轻视,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像美国那样有具体的数据来说明这一点,但是这个产业和医药产业最大的区别是,保健产业是主动消费,医药产业是被动的。生了病以后才去关注健康,这时的费用支出要比预防多得多。从这点发展趋势来看,应该说保健产业非常有希望。
保健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还不长,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很正常,发现问题后可以用好的解决之道来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这不是单单哪一个层面的问题,不能说就是政府的问题,也不能说就是企业的问题,这是全社会的问题。
美国保健食品“先上市后监管”
搜狐健康:刚才也提了很多美国、欧盟关于保健食品行业管理的问题,再梳理一下,美国对于保健食品的管理模式跟中国最重要的区别在哪里?美国的优点在哪里?作为一个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的时候,在审批监管方面遇到过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许洪民:很难直接回答,社会体系不一样,制度不一样,国民素质也不一样,所以管理模式也有所区别。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今年的三月份,我们请了一位美国专家介绍美国的膳食补充剂良好生产规范cGMP。当时在场人士听了之后问,美国如何进行GMP审核?谁来发证?怎么知道企业有没有达到要求?事实上FDA并不发证,但会对进行市场监督,不合理的地方会指出来,目的很简单,对企业起到指导作用,如果企业真的违法了,就会依法办事。
谈到审批问题。各个国家对于保健食品的概念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美国多半是先上市场后监管,而中国是先经过审批。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在某些程度上推迟了企业的市场计划,但总体来讲是为了规范这个市场,把不好的产品挡在了门外,这样对于整个市场规范是利远远大于弊的。
总结
徐华峰: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产业一定是大有希望的,虽然目前我们遇到的一些市场监管的瓶颈,我个人是充满希望的,通过我们政府、协会、企业包括媒体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真正给这个产业一个阳光的适合它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如果环境给了保健产业一个飞速发展的土壤,反过来保健产业会为整个人民群众的健康包括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许洪民:希望政府在指导消费、标准制定、行业管理方面承担更多的职责;希望媒体能够正确引导;企业能够自律,立足长远发展;消费者能够提高自身的认识。这项有利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发展的产业,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引导它朝更健康更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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