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5月6日,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科蒋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已对该药店进行了警告,并勒令整改,药店也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
记者登陆聊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市场监督科负有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和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的职责。
市场监管科蒋科长告诉记者,药店五一大规模的促销是种商业行为,不必申请,也不知道药店的促销行为。蒋科长同时表示,药品销售人员都已经过相关培训。
对于销售即将过期的药品是否违法,蒋科长说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药店在销售时应告知消费者,但5月5日,记者在药监局咨询时,稽查队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出售将到期药品还要考虑患者在药品过期前能否使用完药品。
购药者李某告诉记者,当时药店并没有告知自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药。
经药监部门核实,华泰药店促销药品盐酸维拉帕米片确为处方药,且是在无医师处方的情况下卖给了消费者。
药品是特殊消费品,消费者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药店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极易做出损害消费者利益、危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行为。记者呼吁药品销售企业加强自律,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药品促销行为的监管,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同时,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此事,关注药监部门对药店的处理情况及药店的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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