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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未来十年中国发展的政策蓝图,上周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予了保险业非常大的政策想象空间。对比海外情况,若相关政策在未来几年内的得到顺利落实,则国内的保险业将迎来转折性的发展机遇,市场空间有望成倍增长。
首先,人身险领域将得到更多政策支持,从而打开市场空间。《决定》指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身险(包括寿险、养老险、健康险等)发展水平较低,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系统性的鼓励政策,参照美国、新加坡等国经验,政府系统性的政策鼓励对促进商业保险发展作用显著。美国1974年推出"401K计划"后,个人年金的保费收入连续30余年保持高速增长,30年内增长超过60倍,成为美国增长率最快的险种,个人年金的准备金占比由1975年的5.25%大幅提升至2005年的42.12%。
其次,农业险、巨灾险等加强制度层面建设,将改变财产险市场车险独大的单一局面。《决定》提出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这将从制度层面改善农业保险、巨灾险等发展环境。由于我国缺乏制度层面的保障,造成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此类保险面临极高的系统性风险,经营难度大。如果未来制度层面设计有明显的成效,将极大改善相关险种经营环境,促进多层次财产险的发展。目前国内财产险市场单一,农业险、巨灾险、航运险、信用险等极为滞后,造成车险独大的局面。从市场份额来看,车险业务在全部财产险中占比达到75%左右,这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如果能通过制度建立和完善引导非车险型财产险的发展,财产险市场规模至少有2倍的成长空间,而且其他财险的利润贡献也将整体高于车险业务。
第三,财税体制改革为保险税优政策的出台创造更好的条件。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的优惠。上海地区对于个人延税型养老险的试点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准备工作,不过由于财税体制和法律方面的限制一直未能付诸实践。本次《决定》涉及到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可望加快相关工作的进程。
总体来看,随着相关政策逐步落实,无论是财产险还是人身险都将迎来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保险市场空间有望成倍增长;从险种的角度衡量,养老险、健康险、非车险类型的财产险将面临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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