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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销售总会付出代价,有可能是终身被禁止进入保险行业。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一年多来,北京寿险营销员受到警示累计40余人次,不乏“出单高手”因具有重大销售误导前科被保险公司拒绝录用。下一步,北京保险行业还计划将客户投诉等指标纳入到警示信息披露范围中。
近期北京保险行业还将警示10余人次。在目前被警示的销售人员中,有5人被两次警示,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拒绝录用已被警示的人员。
据了解,为了有效解决北京地区寿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部分存在的诚信观念淡薄、销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北京保监局从强化失信惩戒入手,指导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于2012年9月发布实施了《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配套的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将销售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纳入系统管理当中。
依据《办法》,寿险销售人员须签署《诚信展业承诺书》,自觉加入到共筑诚信环境、维护保险行业良好形象的行动中;各保险机构签署《警示信息管理自律公约》,主动记录上传所属销售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承诺在招聘销售人员时主动查询警示记录并据此开展风险评估,对被行业警示1次的销售人员谨慎录用,对被行业警示两次及以上的销售人员坚决不予录用。
“考虑到两次被警示的销售人员将被实施行业禁入,所以保险行业对警示信息的登录比较谨慎,审核也很严格。”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非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销售人员确有重大误导行为,否则不予登录。目前被行业警示的销售人员相对较少,主要原因就在于调查取证存在较大困难。”
下一步,北京保监局将指导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客户投诉等指标纳入到警示信息披露范围中,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办法》,促进保险销售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例如,北京保险业将研究建立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背景调查机制,对于频繁跳槽的销售人员,招聘录用的保险公司可先向该人员此前服务过的保险公司就其过往销售品质及客户投诉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决定是否录用;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全国其他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警示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警示信息的全行业共享,形成全国一盘棋,让失信销售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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