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今年6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4中国保险业发展年会上,就保险业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解读,提出构建三大格局,即构建形成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保险文化格局;构建形成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保险消费格局;构建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
构建“三大格局”的论述,为中国保险业设计了转型之轨,指明了发展之路。山东省聊城市治安保险的广泛推广,便是这一论述的极好例证。在治安保险诞生10年之际,记者再赴聊城采访,深切感受到:这里的干部群众提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谈到“平安山东”建设,总离不开“治安保险”。大家言必称保险,行必用保险,形成了一个全社会重视保险的浓厚氛围。治安保险——这个聊城人自己的发明创造,业已成为“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三愿意”的特色保险品种。治安保险在聊城市8个县(区)、137个乡镇(街道)得到100%推广,乡村农民、社区居民、院校、医院、厂企、商店等市场主体无不热情参与。
聊城的干部群众为什么愿意买、愿意用治安保险?一句话,尝到了参加治安保险的甜头。10年来,通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风险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聊城市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增进了社会和谐。聊城市的5624个行政村目前已全部建立了融治保、调解、普法、巡逻、帮教、消防“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组织。2013年,聊城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6.3%;今年以来,农村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1.7%。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6.1%和97%。这些数据,足以说明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手段,能够辅助社会管理,在公众事务领域协助政府“管理到位”。
聊城的各级政府为什么愿意推治安保险?归根结底,治安保险帮了政府的大忙。众所周知,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是各级政府的头等要务。然而,由于经费有限、警力配备不足等客观因素,一些地方治安管理效率低下、可防性案件频发,政府专门机关扮演着“消防员”角色,想开展群防群治却无能为力。而在聊城,10年来,市委、市政府引导保险业,坚持与当地“平安志愿者协会”等中介组织联手,通过民间募集、企业赞助等依法合规的形式多方筹资——将筹集资金的1/3用于购买治安保险,将2/3列为综治专项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协助政府实现了中心城区、重点集镇、主要街区、交通干线、繁华地段、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治安动态视频“全天候”监控。
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推动、单纯依靠地方财政投入,能够很好地实现治安秩序根本好转,形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局面吗?或许可能,但必定要支付更高的成本。聊城市的经验告诉我们:
政府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原则,以商业保险为抓手,拓宽群防群治经费渠道,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公众事务,是及早实现“促和谐稳定、保一方平安”社会治理目标的捷径。而保险业要想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有所作为,在承接公共事务、辅助社会管理方面一显身手,保险业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否具有“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消费特质尤为重要。
2014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确定为“爱无疆 责任在行”。此次活动侧重于检验近年来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和成效。聊城市人保财险十年如一日承载着“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力推广治安保险,助政府保一方平安,向社会公众展现了保险业勇担社会责任,在服务国计民生中实现行业价值的精神风貌。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全行业总结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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