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国务院2007年4月颁布的《国家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提出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以全面提升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完成中成药部颁标准4000个品种、化学药部颁标准500个品种,早期新药转正标准300个品种的标准提高,制定常用药用辅料标准223种,完成1000种中药材和500种中药饮片的国家标准制订修订。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要继续加快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优先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标准,加快药典的修订工作。今年4月,新医改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对常见病的一些首选药物提供高质量的、足够数量的保障”“通过加强质量监管,努力使城乡居民公平获得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等表述在对基本药物的质量控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财政支持的标准升级提速
“2008年,我们组织开展了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编制工作,同时争取到了1亿元的国家财政支持,启动了1000个品种的药品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加快推进了‘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计划’的实施。2009年,我们的目标是完成2000个品种的标准修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说。
全面提升上市药品标准,“实现化学药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中药标准提升、更加安全可控”是张伟和他的同事们今后几年将为之努力的目标。
事实上,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改变部分国家药品标准已经严重滞后于我国药品生产质量控制技术的现状,根据“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总体要求,2004年,国家局就制定了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
“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客观原因,行动计划一直进展缓慢”,张伟解释说,真正的药品标准提高计划的加速启动是从2008年的1亿元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开始的。通过此次行动,“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标准管理机制,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综合运用再评价、再注册等多种手段,坚决淘汰处方、工艺和剂型不合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品种”是这一行动的应有之义。
据了解,我国的药品标准主要由《中国药典》、部(局)颁标准、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材和饮片炮制规范等组成,并以文字标准和实物标准体现。我国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中国药典》自1953年编撰出版第1版,到2005年版,《中国药典》已是第8版了;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编制工作已于2007年底全面启动,即将于2009年下半年截稿,目前正处于紧张的审、定稿阶段。
“坚持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和标准先进性的原则,对于多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标准的制订做到就高不就低,要加快与国际同类标准的逐步接轨,使中国药品标准在安全和质量可控性方面与国际先进标准逐步接轨。”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周福成向记者介绍了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制订宗旨。
周福成解释,在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修订和标准提高工作中,对于同处方、临床功效相同、不同剂型的系列品种,在实施标准制定、修订或者调整相关内容时,分派任务都尽量将同类产品归口到一个单位承担,既节约了研究成本和时间,又有利于系列产品的标准规范统一。“否则,对系列品种要求不一,直接会导致药品生产企业在质量控制上的不公平,进而导致药品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周福成指出。
“药品标准是国家药品发展水平的体现,是药品监管工作的技术依据。加强药品标准管理,提高药品质量,是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张伟指出,当前,在我国现行的国家药品标准中,有相当数量的品种标准水平不高,特别是地标升国标的品种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药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件,以及国家局组织开展的注射剂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都暴露出部分药品标准存在的缺陷。
与此同时,张伟认为,药品技术标准既是开展药品注册技术审评的科学依据,更是规范企业研制申报的指南。目前,虽然有不少技术标准制定颁布,但与药品研发的需求以及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早期执行的技术标准未能及时进行修订,新《办法》中有些规定的要求还不能完全体现在技术标准中;二是技术准入门槛不高,实施后的评估不够;三是技术标准系统性不强、覆盖面不广,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因此,标准提高工作必须与药品抽验的再评价结合,加快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的实施。
2009年初,在总结和部署部分高风险品种药品的再评价工作时,时任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就曾指出:“完善药品淘汰机制,要解决药品只‘生’不‘死’的问题,对有些既不安全,疗效也不确切的药品,要让其退出市场。最终目的,就是要使药品既安全又有效,保证药品质量,进一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结合即将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周福成透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将优先安排提高标准,并被2010年版《中国药典》收载。
周福成解释说,国家基本药物大多是临床应用广泛的药品,正在编制的2010年版《中国药典》优先收载国家基本药物,是既定的遴选原则之一,就是为了使其更加安全可靠,更好地体现标准为监管服务、监管为公众服务的理念。与此同时,由于新版药典2009年下半年就要截稿,而新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当前还未正式出台,因此,对于2010年版《中国药典》未能收载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国家药典委员会今后将优先在《中国药典增补本》中收载。
图为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人员正在进行药品质量检测工作。
图为第九届国家药典委员会第二次医学专业会议现场。
企业标准主导的产业结构升级
“一流的企业做标准,我们希望在药品标准提高行动中,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成为药品标准提高的主导者。”2009年年初,全国药品注册工作会议上,张伟再次表达了国家层面对于企业主导标准提高的殷切期望。国家局设想,增强企业提高标准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相关单位参与的标准提高机制,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之手将企业引入提升标准的源头竞争上来。
“多年来,许多企业都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市场营销上,忽视了产品质量和品质的本源”,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菊芳认为,药品标准是构成国家医药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规范医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任何国家医药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的高低都是产业发展水平和产品质量高低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从“准入”的源头扭转目前并不正常的市场导向。
2008年10月以来,刺五加、双黄莲等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相继发生,加之两年前的鱼腥草事件,本就颇受争议的中药注射剂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对此,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焦家良认为,药品标准的提高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他建议国家出台政策鼓励中药注射液生产企业开展产品的上市后再评价研究,提高整体产业标准。
焦家良指出,生产企业对自己的注射剂品种最了解,也最有热情进行技术革新和产品的质量升级,近年来一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标准、积极开展产品的上市后再评价研究,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完善检测手段。焦家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设立专项经费对获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企业给予有力度的科研资金支持,对主动提升标准的企业给予单独定价等政策激励,以带动行业整体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
“事实上,在世界范围内,企业主导的标准提高是目前各行业发展的共识,但是,目前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对于标准提高工作缺乏热情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有业内人士在谈及这一问题时认为,企业缺乏配套的激励和保护政策,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标准难免被同类企业“无偿共享”。标准提高后涉及企业生产成本、质量控制等风险的增加,以及标准提高和药价强制下降之间的现实矛盾都直接造成了目前企业对标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尽管如此,一些先行的企业已经开始在探路。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就正在主动提升标准。该公司的“独一味胶囊”收载于2005年版《中国药典》,是全国独家品种、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由于独一味药材的采购花费占据了该公司80%以上的成本份额,而公司的用量又占据了整个独一味药材市场的90%以上的份额,企业对独一味药材的依赖性较大。该企业通过提高独一味药材中特性成分标准的修订,通过对道地药材质控标准的提升,牢牢把握了市场主导权。
奇正藏药带头承担的《藏医药现代化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就是要通过藏药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来促进藏医药的标准化提高和产业化发展。奇正藏药研发总监陈维武介绍,近几年,奇正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运用国际最新技术,进行藏药显微研究和成分研究,目前已完成8个药材的研究工作,并研究完成了13个藏成药的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从2004年开始,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到西藏、四川、甘肃等地对藏药种植、生产地区进行了一系列实地调研。为了尽快解决藏药标准不高和藏药药材炮制不规范等问题,在推进种植基地建设的同时,青海省局引导当地藏药企业科研攻关,总结藏药种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对策,提高藏药标准,保证藏药的可持续发展。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已有国家药品标准注册申请的三味龙胆花丸,其质量标准在原卫生部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显著提高;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中药品种保护申请的二十五味珊瑚丸和二十五味珍珠丸,其保护期至2011年,对于保护两个藏药名贵药品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我国原料药“四大家”之一的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其总经理张正海建议,为鼓励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应实行基本药物优质优价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对医药企业内控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药典标准,而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认可的优质药品,实行优质优价的支持政策;对优化质量、创新剂型、提高疗效的首仿药,实行阶段性的差别定价支持政策;对有重大质量创新、技术专利型并经药物经济学评价效果明显改进的药品,实行保护期单独定价政策。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常务副所长金少鸿告诉记者,目前,针对民族药的标准提高问题,中检所专门组建了一支独立的中药检验体系,建立了中药、民族药和天然药物检验科室,并聘请了蒙、藏、回、维等药学专家从理论、炮制等方面进行论证研究,力求在提高标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族药的特色,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我们希望发挥药检所、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社会资源优势,集思广益,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做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这件大事。”周福成说。
标准壁垒背后的市场之争
“标准是技术壁垒、是技术保护,是现代药品竞争的有力手段,企业应该将其视为重要发展战略来把握。”一直密切关注中国原料药生产的东方健康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吴惠芳指出,我国已经是化学原料药出口大国,相当一批国际知名跨国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就是来自我国原料药生产企业。近几年来,美国FDA已经将我国企业的一些原料药标准作为美国药典标准。
随着医药企业国际注册意识的增强,标准提升的认证营销将成为更多企业主动采取的战略,以山东新华制药、浙江海正药业、上海三维制药等为代表的原料药出口企业近年来积极认证,主动进军国际市场。
实际上,在我国的药品出口中,原料药占化学药的绝大部分,有限的几种化学成品药只能以低廉的价格出口到不发达国家。中药则只能以营养补充剂(功能性食品)、中药原料药或中间体的形式出口,附加值极低。我国药品标准与国际药品标准存在差距是其中的首要障碍。
原料药出口大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朱康勤向记者介绍,药品要进入到某一国家,一般要跨越“两道门槛”:一是国家的门槛,也称行政门槛,如美国的FDA认证、欧洲的COS注册;二是客户门槛,也称技术门槛,既要达到国际药典通用的标准,还要符合客户的内控质量指标。
只有跨越这些“门槛”,企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主动。
对于药品标准提升在产品出口中的重要性,许多原料药出口企业体会最深。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高级顾问俞观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际市场上,企业竞争靠的就是药品的高标准、高质量。客观地讲,用于出口的药物,不论从纯度、有害残留溶剂等标准,还是从检测方法来说,其标准都高于国内标准。他认为,只有药品标准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医药企业才有与国际制药公司拥有一个共同竞争平台的可能。
不少出口企业就是药品高标准的获益者,以海正药业为例,从1992年海正第一个产品通过FDA认证,目前海正已有9个原料药产品获得FDA证书,7个产品获准欧盟COS注册。与此相应的回报是海正的超速发展——经过近20年的发展,海正已成为世界上生产抗肿瘤药物最大的原料药输出基地。朱康勤认为,这些都得益于海正产品在药理指标和生产装备工艺上的高水准。
2007年6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艾滋病药物奈韦拉平通过了美国FDA认证,成为中国首家制剂通过FDA认证的制药企业,这对中国化学制剂打开美国市场的大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08年8月,华海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固体制剂(片剂)生产厂区和位于临海社桥的川南原料药生产区通过了FDA认证。这被市场解读为中国原料药产业升级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从特色原料药生产到进军欧美通用名药(仿制药)市场,通过欧美制剂认证是一条必经的产业升级之路。目前,华海的产品已经有资格销往美国市场,而奈韦拉平制剂也可以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克林顿基金会等采购招标,在国际上开拓自己的新市场。
俞观文认为,此次国家药品提标行动对医药行业的发展是一种强有力的引导,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医药行业向着重视研发的良性道路前进。同时将加快产业集中和升级的步伐,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而执掌标准话语权和研发优势的企业则将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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