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今年8月份监测到的我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一共有89个产品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被曝光,其中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络止痛丸”等17个产品广告,广告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
通报结果显示,这些违法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范围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有的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
省食药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谨慎购买广告品种,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17个产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名单:
一、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生力胶囊”(国药准字Z53021635);
二、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朦片”(国药准字Z20044287);
三、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头风灵胶囊”(国药准字Z61020502);
四、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络止痛丸”(国药准字Z44021048);
五、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莲虫草合剂”(国药准字B20020680);
六、北海蓝海洋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消朦胶囊”(国药准字Z20100006)
七、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追风膏”(国药准字Z23020046);
八、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沉香十七味丸”(国药准字Z21021226);
九、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蛾温肾口服液”(国药准字B20040010);
十、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肾健骨胶囊”(国药准字Z20090765);
十一、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胶囊”(国药准字Z20010052);
十二、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皮肤病血毒丸”(国药准字Z44023272);
十三、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五味黄连丸”(国药准字Z63020195);
十四、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贴”〔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0065号〕;
十五、保健食品“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国食健字G20100662)(标示证件持有者为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保健食品“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卫食健字(2003)第0038号〕(标示证件持有者为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保健食品“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国食健字G20060327)(标示证件持有者为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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