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更成为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日前,广州中院的一纸判决书让加多宝广告虚假宣传案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第一个进入人们视野的企业侵权案。
11月17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一审判定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三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加多宝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消除影响。自此,加多宝已第五次因不正当竞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王老吉的合法权益也再次得到维护。
据悉,自2012年商标仲裁案后,为了抢占市场,争夺利润,加多宝多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误导消费者。在广告宣传方面,更是直接推出“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等一系列虚假广告,已经严重侵害了王老吉的品牌荣誉,为此,王老吉在多个场合表示,“王老吉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坚持以法律力挺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宗王老吉。”
2012年11月,王老吉以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系列广告词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并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中禁令;2013年12月24日,“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案,重庆一中院驳回加多宝的诉讼请求,王老吉延用怕上火;2013年12月20日,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系列广告语案中,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广药王老吉1080万元。随后,王老吉在重庆改名案、10罐7罐案中又纷纷胜诉。
在这场旷日持久且在多地展开的维权案件中,王老吉运用法律手段多次成功维权,此次一审判决的下达,宣布了王老吉的再次成功,但这似乎并不是最终的结果。据了解,直至目前,在王老吉诸多胜诉的案件中,没有一起法院判决得到执行,王老吉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各种案件似乎还在进行繁杂的法律程序,反而违法者依然享受着因违法而带来的巨额利益回报。
事实上已宣判的案件,法律在相关的赔偿上量刑也都不高。以王老吉为例,五起案件共获赔1660万元,相对于其多次被侵害商誉造成的损失可谓九牛一毛。当下,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加强法制观念、依法治国、依法治企都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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