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文/谢永珍 张慧
西藏药业于1999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持股57.03%,引入机构投资者新凤凰城后,两大股东持股相当,形成“双头”股权结构,因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机制、人才激励等存在分歧而内耗不断,激烈的控制权争夺导致治理风险频发。
股权演绎埋隐患
早在2007年9月,借股权分置改革之机,西藏药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58股,控股股东华西药业将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北京新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后,华西药业持股22.69%,新凤凰城持股19.44%。2010年9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转增后华西药业集团、北京新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21.62%与18.52%。北京新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4.01%。
直至今日,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均未有明显变化。2014年2月北京新凤凰城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后,新凤凰系持股比例为23.03%,华西药业依然持股21.62%。同年5月22日,新凤凰城一致行动人再次减持股份,新凤凰系持股比例降至21.61%,华西药业持股未变。深圳康哲药业、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公司等组成的康哲系持股比例为7.32%,成为西藏药业第三大股东;以西藏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通盛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通盈系持股4.18%,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自新凤凰城进入西藏药业以来,第三届董事会以及高管构成中,两大股东不仅持股比例接近,董事会与高管团队配置也旗鼓相当,各占四个董事席位,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总会计师由华西药业委派,总经理由新凤凰城委派,两大股东各委派一名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以及高管团队中,华西药业占三个董事席位,新凤凰城据两位,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总会计师由华西药业委派,副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由新凤凰城委派,控制权难分仲伯。
2014年5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组成,但被分成两大阵营,通盈系与新凤凰系联手控制着董事会五个席位,华西药业控制着四个席位。董事长石林为通盈系委派,副董事长杨建勇形式上是空降,但实际上与通盈系密切相关,曾是北京通盈投资集团的代理律师。董事长还将其秘书任命为总经理助理,又委派了一名行政部总监,财务总监依然为华西药业方委派,总经理为新凤凰系委派。实际上新一届董事会以及高管团队为通盈系以及新凤凰系联合控制。
新董事长任职后,因费用报销、员工薪酬改革、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机制等问题与大股东产生分歧,新一届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与原董事长认定的方向不统一。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药业董事陈达彬通过成都达仁经贸有限公司、海南通源实业开发公司以及成都达义实业集团等公司控股华西药业85%股权。陈达彬欲通过增选董事,争夺董事会的控制权,实现其对公司发展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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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恶斗酿苦果
2014年8月18日,华西药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普通投票制增补两名独立董事;新凤凰系采取了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实施累积投票制、申请撤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撤销监事会会议决议等手段,两大股东为代表的阵营开始了激烈的控制权争夺。
两大阵营的争夺,主要围绕增补独立董事的选举方式,以及监事会召开程序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展开。就独立董事投票方式而言,华西药业提议采用普通投票制,而新凤凰城认为应该采用累积投票。按照2014年《公司法》第105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西藏药业公司章程第82条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因此,华西药业提议的采取普通投票制并未与《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精神相悖。
2014年8月29日,华西药业向监事会请求召开股东大会,9月9日召开的监事会对第二项议案进行了修改,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并于9月11日发布于9月26日、9月30日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符合《公司法》关于监事会具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力以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的规定。但公司监事会通知监事开会的方式尚存在一定瑕疵。
由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及投票方式均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应为有效。第二次以及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补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华西药业提名两名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议案的通过,证明了两项议案得到了大股东以及其他股东的支持。新凤凰系希望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以达到控制董事会的目的,既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也没有得到其他股东的充分支持。
虽然股权制衡可以规范关联交易、减少私人控制权收益,但由于我国长期受集权文化的影响以及股东的成熟度较低,大股东之间的过度制衡,极易导致频繁的控制权争夺,使决策效率下降,甚至带来更加严重的代理问题。西藏药业两大股东激烈的控制权争夺,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战略决策,由于关键性财务资料被限制,日常资金调拨工作都无法进行,“新活素”产品刚进入快速增长时期便因控制权争夺而受损。
理念分歧引发僵局
曾把酒言欢的两大股东,如今形成对垒,其根本原因是理念分歧。
新一届董事会认为公司应改变激励制度以留住与吸引优秀人才,并提出了上调员工薪酬20%—40%的方案。陈达彬并非完全否认加薪挽留方案,但普遍大幅度加薪,将大量增加营运成本,也可能出现高管借此机会加薪。一度出现的大幅高管涨薪方案,因华西阵营反对而作罢。除了加薪之外,两大股东关于公司发展战略产生了本质上的分歧。新一届董事长石林多次提到要发展保健品、饮料,而在陈达彬看来,西藏药业有优质的药品储备,尤其是新药“新活素”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应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销售机制,改变当前的局面。
公司推出的“新活素”2014年上半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25%,其他药品则增长甚微。新活素既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又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应将其作为能够为公司带来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并集中资金与人力、物力推出。行业净利润率的比较显示,2014年西藏药业的净利润率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药品为主的发展战略显示了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
激烈的控制权争夺导致公司违规风险不断。截至2014年10月份,公司本年发生违规行为10余起,不仅损坏了声誉,而且影响了企业的日常经营。若不及时停止非理性行为,将招致更为严重的治理风险。中华文化崇尚和为贵,两大股东应站在全体股东的立场,根据大数据理性分析公司的优势与劣势,明晰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竞争优势。在充分发挥董事会团队决策功能的基础上,优化管理团队,增强治理与管理的匹配度,实施管理创新,增强公司竞争力,从而为全体股东、员工以及消费者带来更好的回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供职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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