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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日前出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申请、受理等作出规定,但涉及到的鉴定费标准还有待明确。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该标准已于当天公布,有效期两年。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由安徽省医学会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收取。
经鉴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安排;属于二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不属于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收费标准为: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鉴定费标准为2800元/例;省级医学会鉴定费标准为38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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