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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中医药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法律进入正式立法程序。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被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其中,有以下几点值得行业关注:
1.允许医疗机构自行炮制,鼓励传统加工方法
草案中明确医疗机构可以对采购回来的饮片进行再炮制和加工,鼓励膏丹丸散等传统制剂方法,但需加强备案。该措施促进中药疗效提升,发挥医院特色;但同时可能会对饮片企业目前的运作模式造成一定冲击。
2.多项中医服务和中药产品将被纳入医保
草案还规定,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制定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3.将中医诊所将改为备案管理
考虑到中医坐诊主要靠望闻问切,与西医需要相应的仪器设备相比,服务简便,草案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在中医药服务上,草案规定,政府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疗结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该项措施将大大促进中医走进基层,服务民间,也将扩展中药原料在终端的需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接受采访时说,此次国家立法不同于以往的中医药条例,将更加系统、深刻、完善地回答中医药发展一直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中医药怎样解决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怎么更好地融入经济产业链,民族医药怎样兼容并蓄、更好得到体现等。这些也是中医药界和各界关心热爱中医药人士一直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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