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从现在起到2013年的4年间,省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从业人员,均可从3个层面接受系统培训,成绩合格者将获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日前,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省卫生厅及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了相关培训实施方案。
据了解,方案将从岗位提高培训、专科学历教育、中专学历教育3个层面着手,对全省80%左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从业人员集体“充电”,为他们安排中医药基础知识和相关的实践操作技术等学习内容。
此次培训对象是各级医疗机构包括各基层乡镇卫生院在职中药从业人员。中专学历教育2年,专科学历教育3年,岗位提高培训3个月。
学历教育学习期满后,由该省教育厅组织考试并颁发毕业证书,并由省中医管理局颁发岗位培训证书。参加岗位提高培训的学员,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也可获得岗位培训证书。
声明:本文是中药材天地网原创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中药材天地网(www.zyctd.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