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在经历了2018年两会对国家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重新优化了卫健委、药监局等医改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并正式成立国家医保局之后,2019年,我国迎来了一个步入深水区、啃硬骨头的奋进第十年。今年的两会召开,与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
在如今医保控费、合理用药的大背景下,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保健部主任张洪春提案“关于加强西医使用中成药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西医如果不会用辨证的思维与方法开具中成药,便无法准确把中成药的优势和特点发挥出来。然而,有统计数据显示,综合医院的中成药有70%是西医所开。
西医所开的70%的中成药中 超四成属“不合理”
张洪春委员表示“我国大量中成药是西医所开,但是绝大多数西医不了解中药的四气五味、配伍和禁忌,多开和错开非常普遍,辨证不正确出现不良反应或副作用,也浪费医保基金。中医认为,正常情况下人体也有偏气虚、阴虚、阳虚、痰湿等不同体质,并且治病讲究“辨证施治”,如果一名患者原本脾胃虚寒,容易拉肚子,那么即使感冒发烧,也不应单独使用清热类中成药。”
此外他还举例,比如遇到发热咳痰的患者,西医开西药的同时再开一种具有清热解毒功效的中成药,这么做看似没问题,但是却没有做到因人而异。”
西医如果不会用辨证的思维与方法开具中成药,便无法准确把中成药的优势和特点发挥出来。
张洪春委员自己专门到北京地区几家大医院进行了调研。他发现,在医保支付的药品中,西药(即化学药)占比75%,中成药为25%。在这些中成药当中,有四成是“开错的药”,也就是把对那名患者不适宜的中成药,开给了患者。
西医治人的病,中医治病的人
之所以有这样的提议,其背景还应从中医和西医各自独特的理论体系以及我国相关的职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条款说起。说道西医与中医到底有何区别?
如果用几句话来概括二者的区别,既西医旨在治“人的病”,而中医旨在治“病的人”;西医药善于“治标”而具有单一性和精确性,中医药追求“治本”而具有多样性与模糊性;西医药学对药与非药界定清晰,中医药学对药与非药辨证施用;西医重在“治已病”,中医推崇“治未病”。
中药方剂不是想开就能开的
依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执业范围的规定,医师的执业类别包括下列4类: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临床和中医属于两个不同的执业类别。
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由此可见,不同类别专业的执业医师跨类别专业从事诊疗活动是违法行为,如要跨类别专业从事诊疗活动,前提是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
加强西医使用中成药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张洪春委员为了写好这份政协提案,他专门到北京地区几家大医院进行了大量实地调研。在发达国家,西医是决不允许开中药,中医也不能开西药。如果效仿发达国家,我国采用“一刀切”式彻底不允许中国西医开中成药显然不符合国情。因此张洪春委员的此次提议显得尤为的应景和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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