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江苏省医药联盟等多家媒体曝光,江苏某医院要求所有药品供应商按照针剂(中标价)30%、口服25%返利,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存在“二次议价”、涉嫌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问题。
在此前,财政部与国家医保局已经联合发文,明确将对77户医药企业查账,而以其“穿透式”检查模式,大检查将贯穿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必要时医疗机构也在检查范围中。
这也意味着医药反腐,斩断带金销售链条,已经不仅仅是政策倒逼之下,市场、企业的自主选择,也成为反腐风暴下的必然结果。
而在此之前,已有多家大医院院长、医生因涉嫌收受回扣遭调查,甚至落马。
毫无疑问,随着带量采购的落地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对医药腐败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了。可以看到,6月4日国办发布的2019年医改任务清单中,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也已正式列在其中。
作为文件类重点,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的制定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文件,按要求还要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以此为基础,新一轮带量采购已经呼之欲出。与之同步,医药行业旧有的带金销售模式也将加速走向消亡。
媒体质疑
大医院二次议价、偷税漏税无人管?
据中原新闻网报道,根据知情人反映,江苏省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存在要求药品供应商返利现象——针剂按中标价30%、口服制剂按中标价25%“一刀切”。同时,该院还存在针对药品、耗材、器械等进行“二次议价”;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徐州传染病医院接受“返利”通常采取两种模式:门诊现金(刷卡)、经商业公司代收后通过开“冲票”的方式返还给医院。
众所周知,冲票是一种违法行为,是通过不同的途径购买或者以其它方式获得发票,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药代表示,徐州市传染病医院不仅是冲票,而且还是只接收冲票并且不退货。也就是说,在某种药品在采购数量和销售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让厂家或经销商按照10%~30%不等的比例返还给医院,医院药品及耗材仍按照中标价执行,但医院增加了这笔额外收入,导致医院私设小金库。
事实上,“二次议价”作为医疗机构对中标药品的再次“砍价”方式,已经为业界诟病多年。这种方式表面上看可以进一步降低药价,实质上,只会增加企业报价压力,最后医疗机构赚取差额,而患者往往是为此买单的一方。
而随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公开要“返利”的情况也有愈演愈烈之势。就在今年2月还有媒体曝出,上海某三甲医院公然要求药企返利:外企5%,国产品种10%。
可以看到,随着医改的推进,相关部门对“二次议价”和返利等问题已经陆续给出了“禁令”。
2019年2月,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称,严禁医疗机构要求企业返点、返利行为。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及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
此前尽管各地对于“二次议价”的禁与不禁,仍然存在不同意见,但实际上,有关部委关于禁止”二次议价”的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中,就有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二次议价”的内容。
2015年6月,原国家卫计委在《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重申“对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
随着国家谈判、带量采购等新政策的实施,国家禁止“二次议价”的决心也更加清晰。与此同时,以带量采购为支点,医保杠杆撬动医药营销模式变革,彻底消灭带金销售的趋势也已显露无疑。
“药品回扣”大检查
财政部、医保局联手查账加速变革
毫无疑问,随着“二次议价”被禁止,医院的主场地位也在动摇。
事实上,有关媒体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涉嫌收受药品回扣,涉嫌偷税漏税的报道已经有一段时间,而相关部门并未给出回应。对此甚至有媒体直指其中存在暗中包庇,涉嫌渎职、不作为。
但事实上,对于药品回扣问题,近年来的有关部门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殊不知,今年更大的检查,还在后头。
6月4日,财政部发布加急文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财政部会同医保局成立部际协调工作组,将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77家企业被列入稽查检查名单。
通俗点说就是财政部要查做假账。然后,这并不仅是要查药企的账,与之有着不可言喻关系的药品回扣,也将会是牵扯出的检查重点。
根据《通知》,为核实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对医药企业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申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其中,费用的真实性是一大检查要点。
检查的内容包括:
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
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
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
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可见,无论是查票,还是查回扣,都会从药企顺藤摸瓜查到代理商、药代,甚至医院、医生。上文引用新华社、中原新闻网报道的医院二次议价、开冲票,医生拿回扣等情况,按财政部的要求,也是本次大检查的重点对象。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药企做假账的方法,一般都会涉及虚假销售费用、虚开发票抬高成本、高开模式、给医院采购返点等。
一些不合规的药企,在虚假销售费用方面,通常会通过不同方式给医务人员回扣。
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给医务人员回扣,是给专家医生大额的咨询费、宣传费、讲课费等。此外,为了提高药品销量,一些药企也会通过按照采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这实际上就是药品回扣。
毫无疑问,财政部这次是直奔药企的“七寸”而来,重点核查销售费用。那么,与销售费用有着错综复杂关系的药品回扣,在这轮严查风暴中同样是少不了的。
这也意味着,如果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的问题确实存在,无论主管部门是否发声回应,是否迅速做出反应,涉事人都难逃应有的处罚。正如进入2019年以来,在越来越强的反腐风暴中,已相继落马的大批公立医院院长们。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中药材天地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