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以我省基层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统计依据,现将我省2011年1-3月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为66.02%,较去年12月提高9%,与我省规定达到70%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临高、琼海、五指山、屯昌、定安、文昌等六个市县达标。
二、门诊大输液处方比例为65.99%,较去年12月提高0.4%,与我省规定小于30%的目标差距很大。临高县控制较好,但全省没有一个市县达标。
三、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比例为24.98%,较去年12月提高9.3%,与我省规定小于15%的目标差距较大。海口美兰区达标,文昌控制较好,绝大多数市县没有达标。
四、门诊激素处方比例为23.5%,较去年12月提高5%,与我省规定小于10%的目标差距较大。东方市达标,临高县、五指山市控制较好,多数市县没有达标。
五、门诊处方评价综合得分为64.14分,较去年12月下降18.81分。
六、农合门诊次均费用为40.14元,较去年12月下降0.89元。
详细情况见附件。对于基本药物工作没有达到我省规定目标的市县,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在2011年9月份达标。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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