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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全部41个城市实现医保“一卡通”
据央视新闻报道,25日,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试验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13个试点统筹区,至此,长三角地区全部41个城市实现医保“一卡通”。今后,长三角地区居民使用本地医保卡,就可以在沪苏浙皖任一地级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直接结算。
据了解,长三角地区在2018年9月,开通了8个医保一体化试点统筹区,在试点统筹区内实现了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一年间,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今年9月25日,新一批13个试点统筹区加入联网覆盖范围,至此,长三角地区全部41个城市实现医保“一卡通”,覆盖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医疗机构3500余家。
此外,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还将进一步提升服务便利性。今年5月,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在内的2项医保服务事项,纳入了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首批开通事项,长三角居民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只需提交网上申请,医保经办系统自动校验,不必来回奔波,符合条件的就可即时办理完成。
全国医保目录、支付标准统一在即
在7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范围,强调“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8月20日发布的医保《药品目录》中明确地方权限,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8月30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提到互联网医疗定价权统一到省级医保部门,并明确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要求各地根据新业态特点,完善总额控制、支付方式、协议管理以及结算流程。
9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提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2020年,实现市(地)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看病就医将会更加便捷
结合如今医疗发展态势,国家医保局称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目录、支付标准,还将修订《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国情、基金可承受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同时,为给全国医保目录统一工作打下基础,也正在统一药品、诊疗项目等的全国编码。
“互联网+医保”的积极推进,将会对看病结算,特别是针对老年慢性患者来说,带来较大便利。
部分企业将迎接挑战
在不允许基药目录进行地方增补之后,或将不再允许地方进行医保目录增补。从此以后,产品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市场考验。
以往,政策规定省级单位根据当地疾病谱和用药习惯,“增加和减少的乙类药品品种数之和应控制在全部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因此,药品没能进入国家版目录,还有可能进入省增补目录的机会。业内人士谈到,长期以来,地方医保增补容易将国家医保目录架空,倾向于保护地方企业,且中标价存在一定虚高成分,导致了医保资金的过度支出。
“一个目录”原则提出后,这意味着,常规药品不仅失去了各省增补的机会,更要在3年内从省增补目录中调出——特别是进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重点监控目录的20个药品,除了被调出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之外,在未来的3年里还将被优先调出省级增补目录。在医保全面控费的大背景下,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和相应企业,不妨在广阔的院外市场闯一闯,或许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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