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截至2月6日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1161例,累计治愈出院1540例,现有确诊病例28985例(其中重症病例4821例),累计死亡病例636例,现有疑似病例26359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1402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6045人。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50例:香港特别行政区24例(死亡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治愈出院1例),台湾地区16例(治愈出院1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蔓延已有半个多月,目前全国正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对抗疫情,国家在抗击这场疫情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为的是保百姓一方平安,还社会稳定,可是危难之际,却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一时之便或个人利益,罔顾社会安危,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深恶痛绝。
一、故意隐瞒“病情”或湖北接触史
疫情当前,如实报告、配合隔离、严格遵循“公众预防指南”,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对社会负责。故意隐瞒病情和个人行程,自己可能错失对症的诊断治疗,是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对家人朋友来说,隐瞒病情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当前,医护人员十分辛苦,各地人手紧缺,在这个时候因为故意隐瞒,造成他们被隔离无法工作,还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的大局。
据不完全统计,1月14日至今的公开报道中,涉及因刻意隐瞒疫区接触史致疫情进一步扩散的案例总计19宗,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其中12宗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侦查,1宗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1宗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特殊时期,刻意隐瞒个人行程绝非小事。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 最高可判死刑。
二、不配合防控隔离工作
疫情当前,每一位公民配合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表现,更是义务所在,可是总有一些人拒不配合,严重扰乱了紧要关头的防控工作。在近期可查的因不配合防控工作而被处罚的案例中,3名房东因对来自疫区的租客知情不报,均被处于行政拘留。2名密切接触者或疫区活动史人员因隔离期内私自外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另外还有拒不配合疫情稽查登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殴打被处于行政拘留的。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知情不报,干扰、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甚至伤害其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三、造谣、散布谣言的
防疫期间,不信谣不传谣才是对待疫情的正确态度。可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疫情相关信息的准确发布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谣言信息将会误导公众、制造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大网民应从疾控或医疗机构、权威新闻媒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但是就有些人喜欢信口开河,以讹传讹,给他人传播错误信息,自己也受到法律惩罚。
散布疫情谣言,霍山一男子被拘
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10个口罩850元,一棵白菜63.9元,五斤酒精5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场上出现的个别不法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大发国难财,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市场秩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令人深恶痛绝。
针对疫情期间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在近日的会议上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口罩等防疫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守住安全底线。目前各级市场监管局对哄抬物价的商家处罚毫不手软,动辄100万、200万甚至300万元的罚款,着实大快人心。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难当前,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大力配合、支持国家打好这场抗疫战争,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增加社会负担。
五、聚集、聚众赌博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开展正处关键时期,很多村里的广播喇叭和政府的通告天天都在宣传,村口也设置了卡口,派出所民警和卫生院的医生也昼夜不停的宣传疫情防控事宜,大多数群众自觉坚持不串门、不聚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心存侥幸,甚至顶风作案聚众赌博,大大增加了病毒传播的风险。
当下正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全国人民都在一致抗“疫”,宅家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同时赌博本身就是违法,当前非常时期其情节更是恶劣,公安对涉赌活动一直坚持“零容忍”态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从快、重处重罚,绝不姑息!
六、医闹
疫情来袭,患者与医生本是抗疫的共同体,本该同仇敌忾,矛头一致对“病”。可总有少数患者“仇”错对象,将矛头转向了能保护自身的医护人员。
据澎湃新闻报道,疫情期间,武汉某三甲医院一位患者向急诊科护士索要口罩、温度计想带回家给家人用,遭拒绝后竟追打护士。另有同医院医生反映,有患者看到CT结果显示为“病毒性肺炎”,故意在诊室脱下口罩对医生猛咳,真是其心可诛!
面对疫情,每个医护人员都是白衣天使,他们“典当”了过年与家人团聚的时光,换取了高负荷高强度奋战一线的百般辛劳,还有“人传人”传播路径下的感染风险,们是这个冬天的“最美逆行者”, 在此次抗疫中承受了这么多的压力与风险,却还可能被病患“挟病胁迫”乃至“恶意加害”,这无异于“抱薪者”非但被扼于风雪,还被推向雪上加霜的境地,能不心寒?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在这场疫情阻击战中,医护人员不分昼夜地阻击病魔,他们的仁心仁术是阻挡病魔的一道安全防线。任何伤医害医的行为,都无异于自毁长城;极个别患者“挟病伤医”,无异于是对全社会的戕害,应当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七、废弃口罩回收再销售
1月24日,有市民网友报料了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现象:在安徽马鞍山花鸟市场小区内,有人回收废弃的口罩,准备处理高价出售牟利。
看到这一幕,相信大家都会不寒而栗,口罩被回收二次利用,而先前的使用者有细菌或病毒则传染给二次使用的人,黑心的商家为了利益,将这些用过的口罩简单二次加工出售,这种行径就是恶性传播传染病,简直就是谋财害命,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八、公共场所不戴口罩
戴口罩是个预防切断病毒传染途径的有效方法之一,疫情当前,当大家都闻冠毒色变的时候,却总有人把生命当儿戏,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要求,给社会添乱。
日前,一则女子不戴口罩强行闯入贵阳商场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该女子不听劝阻还辱骂踢打向其提供口罩的工作人员;重庆一位女子拒绝戴口罩逛商场,中途不服管教还袭警,用一口流利的重庆话叫嚣:我是大城市长大的,场面一片混乱......,两女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真实令人愤怒。最终两人均被警方带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贵阳南明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陆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疫情是面镜子,在这个特殊时刻,能更容易地照出人们身上的人性。目前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民警,要求在公共场合戴好口罩,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被其他人感染,同时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同时可想,不戴口罩万一造成传染,不仅仅是个人受罪或有生命危险的问题,还带来其他人的隔离、医疗资源的消耗等等问题,所以戴口罩任何人都应该积极配合。
九、诈骗
疫情期间骗子利用人们急于求购口罩的机会,说自己有大量口罩货源,而且还把检验检疫合同、仓库库存、口罩细节这些排上图片,发到各个地方,等那些“病急乱投医”的人主动联系。还不忘嘱咐,春节期间,快递会比较慢,一定要耐心等待。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东方法律网提供)诈骗案。被告人应某编造身份,以售卖口罩为幌子诈骗受害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疫情来临,每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国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众志成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护,争取尽快打赢这场阻击战。但越是在这个时期,越要沉着冷静,不要因自己一时的冲动而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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