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中医外其他类别医师,要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具中成药处方。
一年后,各地执行情况如何?近期“医学界”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有17.6%的人想参加培训,但所在医疗机构并没有组织;参加过相关培训的人数也仅占35.8%。
(图片来源:医学界智库)
去哪培训?如何考核?可能成了眼下部分西医迈不出去的一道坎。
当然也有做的比较好的省市,基层医师公社了解到,继山西省、重庆市之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也以省级身份制定了相关学习考核方案,为当地西医排忧解难。
不收取费用,这两类人均可参加
《方案》提出,本次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一年制系统学习不收取费用。
以下两类人均可参加:
① 2019年6月13日后,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需要开具中成药处方的医师。
② 已经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的非中医类别人员。
培训分两阶段,这类情况第一阶段无需参加
第一阶段为《中医学概论》课程学习,第二阶段为临床各科常用中成药合理使用课程学习。培训对象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在院校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凭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可免于参加第一阶段学习,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培训对象完成第二阶段学习后,参加线上结业考核。结业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
培训对象结业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直接补考机会。直接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完成第二阶段的学习,方能再次参加线上结业考核。
完成结业考核,即可开中成药
《方案》提出,2019年6月13日后,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完成一年制网络学习并通过结业考核后,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2019年6月13日前,已经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开具中成药处方;已经开具过中药饮片处方的,可以继续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此类人员无需参加本方案培训考核。
各地制度须配套,不要让西医陷入两难
国家对西医开中成药有所限制其目的是合理用药、规避医疗风险,并不是完全禁止。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该项政策迅速在各省市落地,其中均明确提出鼓励西学中,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
目前问题所在是各地方出台后续政策较少,这让部分西医陷入两难,除无地方培训外,可能也加速了医患紧张关系。
张伯礼院士曾表示:“西医被限制处方后,很多病人来了医院,除了开西药,还想开点中药,但这就要另外挂号,无形中增加了患者的负担”,患者的就医体验不好也会给医生带来无形压力。
现在急需跟进的是各地要加速完善西学中的相关制度,出台详细的执行细则,给出一条清晰可行之路,并非是“一刀切”,以免让西医开中成药的这条路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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