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行为!围剿医药乱象!医药行业环境将开展净化治理!
9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值得关注的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今年以来,围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方面,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推行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强调,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督察机制政策文件。制订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
谈及医疗行为的改变,除了约束医疗从业者之外,医药行业当然是重点关注对象。2020年6月5日,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该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通知》,来规范医药代表的从业行为。《办法》指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要求医药代表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
药代转型,的确是刻不容缓。前不久,业内经常会爆出某某药代在医院被抓甚至关于某药企在医院开展带金销售被举报的消息,前不久,某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畸高被业内曝光,更是坐实了现在的医药行业,虽历经整顿,但仍乱象丛生的现状,这也难怪药品招标痛下杀手,大幅降价。
从4+7开始的国采,再到某省两病的一分钱中标,包括医药企业、招标部门的医药人惊奇地发现,几十个点的降幅,有的药企仍然活得好好的。就以此次刚刚结束的三批国轮国采,仍然有中选的企业大张旗鼓的宣传其产品“空间好、利润足!” 在这种一边强力降价一边仍然有企业到处炫耀有费用的背景下,可以料想,下一步降价的幅度与速度会很高、更狠。
纵然,药品政策的密集出台,会令医药界的从业人员感到不适应,那是因为之前在带金环境下的“舒适区”呆得时间太久了,现在市场已经不是当年的市场了,再以药贩子的思维去从事医药行业,再以“帮帮忙、上上量”的名义去骚扰医生,甚至再以伪CSO的名义去开张发票证明自我销售行为真实的举动,无疑就是自戗。
回头看,2017年10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无疑是一个分水岭,政策要求新药研发与国际接轨,加入ICH,新药要求全球新概念;推进MAH制度;放开临床试验机构的申请备案。同时要求加快创新药审批和国际创新药引进。加快医保目录谈判,医保资金腾笼换鸟,谈完保证进入医院。这些政策无疑都是三年后国家一步一步在推进、在做的。
就像目前正在开展的带量采购一样:一致性评价在推进CRO发展,过评了只要充分竞争就开展国采,不通过一致性评价也避免不了省级带量采购的天网,都是降价,与其不过评没有市场,不如过评分摊市场,从一定程度促进了医药企业转型积极性,避免药企认为“做是找死、不做是等死”的过激想法。
一方面通过制度建设加快医疗行为的完善,一方面通过带量采购进行全力压价,压缩销售环节控制销售费用从而扫清医药灰色空间的土壤,虽然对医药企业来说,2020年很难。但再难,也要学会闷声发财、低调做人。药企现在关心的应该是想办法提供最好的治疗方案,如何选择有效的药品,从以医生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的转变中,提供适合病人需求的产品,帮助他们治疗。
研发/生产药品的行业终究需要回归本质,让药的质量和效果能够解决问题,在这个前提条件下顺应市场规律,让价格/性价比回到市场认可的位置。本质工作做好了,再去谈营销/市场/准入/价格这些,否则,永远是投机在路上,不会长久。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80642100,邮箱:kefu@zyc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