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保政策对中医药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药配方颗粒作为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成果,更是备受关注。多地纷纷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目录,这一举措为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不完全梳理,截至目前,已有四川、云南、内蒙古、湖南、山东、安徽等地将中药配方颗粒增补纳入医保支付. 如山东省,有3757个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满足了群众中药治疗需求,促进了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天津市医保局也联合市人社局制定并发布了相关暂行办法,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其被归为“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行自付5%。
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意义重大。一方面,其反映出国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认可,也是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响应,有利于中医药的普及与应用,让更多患者能够享受到中医药的独特疗效. 另一方面,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国家标准,推动中药配方颗粒企业规范化生产,对药材种植、饮片炮制、颗粒制备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质量控制,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均一性和稳定性。
对于患者而言,中药配方颗粒无需煎煮,便于携带与服用,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更容易被接受. 纳入医保后,患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可享受一定的报销待遇,降低了个人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了中药的可及性. 如漯河自9月10日起执行京津冀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通过集采,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
医保政策对中药配方颗粒的支持,不仅为患者带来了实惠,也为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企业在政策的鼓励下,将更有动力投入研发和生产,提高中药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水平,推动中药配方颗粒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让古老的中医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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