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商务部官网发布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蔓延的影响,国际贸易、投资陷入低迷,“逆全球化”风潮有所抬头。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出台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为全球贸易和投资复苏打下了一剂“强心针”。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出台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一方面兑现了之前的开放承诺,另一方面,对推动跨国投资复苏、促进开放发展具有重要意
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时表示,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不新增或加严对外资的限制,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与上一版负面清单相比,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达到17.5%;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
此前,中国在2017~2019年连续3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40项、37项。
具体来看,对比2019版负面清单,新版负面清单制造业特别管理措施由5条变为4条,删除了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这一条。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则由上一版的6条削减为4条。
此外,2019年版负面清单金融业特别管理措施一共设立了3条,而新版负面清单在特别管理措施清单中则未出现金融业这一大类。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负面清单不断缩短,体现了我国开放的底气和信心。过去,我们是“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对一些敏感的、需要审批的领域有所保留,而随着我国开放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外资我们有了更加完善的法律和体制保障,因此,开放的力度和范围也越来越大。
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规定
商务部官网显示,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主要变化体现在:
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制造业、农业等领域对外资的准入门槛有了进一步的放宽。比如,在2019版中,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新版负面清单则规定,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这意味着,放开了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大伟认为,此次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集聚高端要素、提升供给质量的关键抓手。
他表示,长期以来,我国的要素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一般劳动力、土地、资源等领域,在“微笑曲线”中整体处于附加值相对偏低的加工制造环节,产品和服务质量、品质有待提升,导致了我国供求关系存在结构性失衡。
“此次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了对外开放水平,将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的信心,激励其充分发挥在专业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优势,与我国各项优势紧密结合,共同完善产业链生态体系,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同时,加速供给结构转型升级过程,有效推动我国向更高层次的供求平衡跃升。”李大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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