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药监局、贵州药监局陆续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其中广西凌云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复方金银花颗粒被处罚、针对处罚企业申请听证;贵州同源中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炙甘草被处罚。
01 广西凌云制药有限公司

经调查取证,广西凌云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复方金银花颗粒一案,本机关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广西凌云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复方金银花颗粒案。
二、听证当事人
广西凌云制药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3年9月20日上午8:30开始。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大楼15楼1502会议室(南宁市云景路32号)。
联系电话:0771-5851065。
02 贵州同源中药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药监行罚〔2023〕27号
案件名称:贵州同源中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炙甘草案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炙甘草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非法财物;
3.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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