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4月1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撤销关于广东西南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GSP证书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42号
广东西南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00201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05401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验证管理制度,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
*08901 企业应当将产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11301 企业应当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01501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03901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产品处理等相关记录。
*09301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9601 特殊管理的药品出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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