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11月12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9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
九家药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涉及到淡豆豉、补骨脂、山茱萸、火麻仁、远志、蝉蜕、没药、水蛭、全蝎等中药品种。药品经监督检验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1、《药品管理法》全文及注解,产、批劣药最低罚100万,饮片另罚
2、药法:编造生产检验记录、虚假数据,最高罚150万+禁业10年至终身+拘留
3、《药品管理法》发布后 ,法人、生产质量负责人将成为高危职业
4、新《药品管理法》:产、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可以不罚款
5、新药法:违反GMP,罚没收所获+所获10—50%罚款+10年至终身禁业
6、新药法:违反变更要求,罚150万、关键人员10年直至终身禁业等
1、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淡豆豉等劣药该药企生产销售淡豆豉(批号181001)182.5Kg、补骨脂(批号170501)46Kg、山萸肉(批号170301)206.1Kg、火麻仁(批号171201)141Kg。上述批次药品经监督检验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货值金额共计17118.39元,违法所得17118.39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118.39元;2.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4236.78元。罚没款合计51355.17元。
2、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萸肉该药企生产销售山萸肉(批号170901)485Kg,经监督检验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截止2019年7月15日召回2.5Kg、召回金额295元。货值金额39861.2元,违法所得39566.2元。四川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9566.2元;2.并处货值金额39861.2元1倍的罚款39861.2元。罚没款合计79427.4元。
3、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双黄消炎片。经营的双黄消炎片(批号:180402,生产厂家:广西南宁德致药业有限公司)经监督抽验,【重量差异】项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应按销售劣药论处。共购进2400盒,购进单价3.7元/盒;已销售1850盒,销售单价4.5元/盒,被监督抽样15盒,库存535盒,药品违法所得1480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劣药双黄消炎片535盒;2.没收违法所得1480元。
4、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补骨脂等劣药。该药企生产销售补骨脂(批号170401)108.5Kg,销售金额1395.85元;生产销售远志(批号180101)9.5Kg,销售金额1387元;生产销售蝉蜕(批号171201)5Kg,销售金额2200元。经监督抽验,补骨脂(批号170401)【含量测定】项、远志(批号180101)【性状】项、蝉蜕(批号171201)【性状】项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上述批次药品货值金额4982.85元,违法所得4982.85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982.85元;2.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4982.8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9965.7元。
5、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萸肉该药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山萸肉(批号180401)370.5Kg,销售金额20242.51元。经监督抽验,【水分】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应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该批次药品货值金额20242.51元,违法所得20242.51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242.51元;2.并处货值金额20242.51元一倍的罚款20242.51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0483.02元。
6、四川省中江神龙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安神补脑胶囊等劣药该药企购进安神补脑胶囊(批号:180901,生产厂家: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00盒(0.3g*10粒/盒),购进单价12元/盒;已销售220盒,销售金额2757元,抽样80盒。购进复方岩白菜素片(批号:A20171205,生产企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0瓶(30片/瓶),购进单价5.8元/瓶;已销售10瓶(30片/瓶),销售单价6元/瓶,销售金额60元;抽样10 瓶,退货980瓶。经监督抽验,安神补脑胶囊【含量测定】、复方岩白菜素片【检查】项下片剂脆碎度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应按销售劣药论处。违法所得119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9元。
7、四川康本美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醋没药该药企生产销售醋没药(批号170301)74.5Kg,销售金额2831元。经监督抽验,【酸不溶性灰分】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货值金额2831元,违法所得2831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31元;2.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662元。以上罚没款合计8493元。
8、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对乙酰氨基酚片经监督抽验,该药企生产销售的对乙酰氨基酚片(批号190201)【含量测定】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共生产销售95件计22800盒,销售单价1元/盒,销售金额22800元。截止2019年7月25日主动召回6330盒,召回产品金额6330元。该批次药品货值金额22800元,违法所得16470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470元;2.并处货值金额22800元一倍的罚款228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9270元。
9、四川利民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烫水蛭等劣药该药企共生产销售烫水蛭(批号171201)2.5Kg,销售金额4250元;生产销售全蝎(批号:180801)1Kg,销售金额2610元;生产销售全蝎(批号:181102)3Kg,销售金额7800元。经监督抽验烫水蛭(批号171201)【酸碱度】项、全蝎(批号180801、181102)【水分】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上述批次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4660元,违法所得14660元。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660元;2.并处货值金额14660元二倍的罚款2932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3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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